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
2、做好会考的考籍工作,负责全校性的考试(期中、期末、抽考、统考、模拟考试)考务工作。
3、做好学籍管理,按规定办理有关学生进出手续,做好在籍学生的各项统计工作。
4、严格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原则,负责安排全校教师任课表,并担任临时的调课、安排代课工作,负责安排外出听课和校内公开课、观摩教学和接待外校人员听课任务。
5、负责资料的管理工作,按时提供教学工作所需的资料。承担教学资料的交流,收集、寄发、保存等工作。
6、承担临时性的教学资料的抄写、印发等急需的工作任务。承担各项临时性的教务工作。
7、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完成教务主任委办的其他相属工作。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2
1.主持教务工作,把握校长的要求,管理好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并提出计划的修订、调整意见。
2.协助分管校长组织教师贯彻上级制订的有关师资培训工作的批示,学习有关学科的教学大纲,执行上级制订的教学计划,参与制订各种培训班的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
3.协助校长、副校长制订学期工作计划中有关教学部分的计划,经行政会通过后,负责由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组织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各教研组制订工作计划,经初步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室审查批准。在计划被批准后,负责检査、督促落实。
5.领导教研组工作,按照学校计划的有关要求和各教研组工作计划,组织各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考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通过听课、检查备课笔记和学员作业,召开师生座谈会和教学分析会等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协助分管校长开好全校性教学分析会,期末作出教学工作总结。
7.经常向校长、副校长提供本部门各科教学活动的情况和信息。
8.贯彻思想、管理、业务工作一起抓的精神,做好教师思想工作。
9.组织并指导教师的业务学习,检查了解教师业务自学计划的落实情况。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3
教务员在教导主任直接领导下,做好教学管理辅助工作。具体负责学籍管理、课务管理、考务及日常教学事物的处理工作。
1、认真做好课表的安排工作,及时做好必要的调课工作,以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2、分发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记分册和其它教学用品。
3、安排、检查和统计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成绩。
4、管理学籍:办理学生入学、转学、退学和毕业等手续,填写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各种奖状。
5、收集、保存和管理好教导处的各项档案和学生档案工作。
6、登记和保存上级来文,即使处理来信,保持和发展同各地兄弟学校的联系,交流教改信息。
7、教务员除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专项工作外,还要负责日常的教务工作。
8、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4
1、负责部门日常工作及公共工作,做好教务处工作记录(值班、钥匙、课时、卫生等日常工作)。
2、负责编制课程表、传送课程表、张贴公布。
3、负责教学进度、教学计划的调整及安排。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联络工作。
5、负责拟定交接班计划。
6、负责组织各教研系、学生处对学生成绩、评语、考勤填写工作。
7、负责核对、落实各班级的人数、名单及联系信息。
8、负责落实教室机器、设备数量及落实每期开课教师、教室、设备到位工作。
9、负责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存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5
教务处是学校重要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是学校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也是学校领导在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教务处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学校教学行政管理、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管理及科研学术管理等职能。工作重点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教务处职能
1、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2、牵头拟订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教学副校长当好参谋;
3、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4、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课。
6、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组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及申报工作;负责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7、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校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
9、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学校办学及发展新模式,。
10、协助主管副校长,配合人事保卫处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配合做好调入师资的考核;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培养、进修计划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专业考试及全校学生专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对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15、负责网络中心的正常运转。
16、负责电化教学设备、文印室材料的采购及设备人员管理工作。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务处人员分工及职能
教务处应注重发挥现代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先导作用。树立为教育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服务意识和科学、严谨、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教务处的工作人员由七人组成,具体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处长职责
1、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全处工作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法规;
3、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工作,主持制定全处工作计划,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4、负责全校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运筹、监控实施等工作;
5、负责学校教育研究及相关教学经费的审批与管理;
6、组织制定各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专业调整意见、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方案;
7、及时掌握学校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和教学安排,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导与评价。具体负责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8、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9、负责召集和主持教学工作会议及临时业务碰头会议;
10、负责就有关重大问题向主管副校长请示汇报,必要时参加讨论决策;
11、负责教务处及教学系部的各项业务考核、评优、推荐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奖项评选事宜;
12、传达、贯彻、实施学校有关计划决策、改革方案和与教学业务相关的重要任务;
13、在主管副校长指导下,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14、负责教务处与其它平行部门的业务协调及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6
教务处是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和高职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并拟制学校本科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以及教学和教学体制改革方案,经学校教学与专业发展委员会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协同学生工作处制订年度招生计划;
二、组织落实上海市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三、组织国家级、上海市特色专业申报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考核等有关文件和规范的制订修改、实施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教学实习的计划、经费和归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科生排课工作及教室的调度与教学秩序规范管理工作;
七、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包括本科生期末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考试日程,检查考场纪律,负责核实并会签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拟处理意见;
八、负责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研讨,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
九、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十、负责本科生毕业生资格与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发放和管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负责督促各学院加强教学秩序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教学信息;组织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负责教学质量专家评估组工作,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师进行师德、教风、教学工作的考核和评优表彰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学校各级各类课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教学研究交流活动,组织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材奖的评选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学校教材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教学要求,负责教材的出版供应工作;
十五、负责推行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应用;
十六、负责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家讲座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跨校辅修、选修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质量目标、职工培训计划,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7
一、教导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主管学校的德育、教学和教科研等工作。教导处主任主持教导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同时分管其中部分工作。
二、与团总支、少先队联合,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心理健康、日常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教育。
三、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并领导组织学校的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开发等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作息。
四、领导年级组、班主任工作,审查、指导其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开展先进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活动,主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工作。
五、领导教研组工作,指导制订教研工作、集体备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明确教学任务、目标,并检查督促实施,落实各项课改措施,推广改革经验。
六、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抓好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检查落实教学“五认真”,组织教学基本功竞赛、观摩教学、教学研究课等。组织好考试及评教评学,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七、负责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好学生编班、考勤、休学、转学、毕业等手续。
八、抓好各种综合实践和兴趣小组活动,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
九、领导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文印室工作,并与总务处配合负责指导以上及劳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等教学设备和器材的管理。
十、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及健康教育,抓好体、卫、艺工作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
十一、争取社会、家长、社区对学校教育的支持配合,积极实施三结合教育,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
十二、组织并实施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及时向校长室提供各项统计数据,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组织并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帮助教师提高素质。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8
一、负责本科教学课程的安排,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校对、审核等。
二、负责学生的注册、学习成绩登载,具体执行学籍管理。
三、负责建立符合学校要求的教学资料,管理教师考核的业务档案的分类保管。
四、负责教学任务书、教材、学生教学实习、实践、考核各个环节的落实。
五、严格执行学校本科教学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文件精神,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同本科生院、校创新创业办、档案馆、国际交流处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六、负责学院教学档案、试题库、试卷库归口管理、使用,集中保管、销毁工作。
七、负责办理学生证、校徽的配发及收缴工作。
八、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
九、负责草拟院教学管理工作总结,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交本办公室主任。
十、负责主管工作相关会议和活动的会场布置、物品准备、茶水服务、会场清理。
十一、协助并参与学院大型活动的服务等工作。
十二、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本岗位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9
教务员甲
1、执行教导处工作会议的有关决定。
2、做好开学前的排课工作、平常的临时调课及值周班的排课工作。做好每月教师代课的登记统计工作。
3、收集、整理、保存教师的业务档案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包括校级以上公开课的教案、考评结果、青年教师“五个一”活动评比结果、教坛新秀评比结果等。
4、收集、装订好各年级期中、期末试卷及答案
安排学校的期中、期末考试。安排在学校进行的其他各类考试。
6、统一订购学生课本和试卷、资料。
7、做好新学期学生、教师课本的发放工作。
8、做好教导处制订的各类表格(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外活动表、统计表等)的发放工作。
9、准备教研组长义及会前资料的准备发放。
10、在综合档案室指导下,将应进档的材料整理、装订、立卷后上交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11、完成分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务员乙
1、严格管理好学生的学籍。办理学生的转
学、休学、退学、借读、出国等手续。
2、每学期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学年初做好学生证的发放和补办工作。
3、负责各年级学籍卡的建立及填写工作。
4、填写学生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各类奖状、证书。
5、收集、整理、保存学生成绩、品德评语工作,做好学生档案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学生各项获奖名单,统一造表。
7、记录好学生的病假、事假、矿课、迟到工作。
8、做好毕业年级的中考报名、成绩汇总、志愿填报、送档及汇总毕业生的去向等相关工作。
9、在综合档案室指导下,将应进档的材料整理、装订、立卷后上交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10、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校教务的工作职责篇10
1、开展教学管理理论、制度、改革方案的宣传。
2、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实践教学管理。
3、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掌握教学工作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和反映教学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开展教师任课资格审查工作。
5、组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含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估、状态数据采集、专业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实验室建设水平评估等)。
6、协助研究并逐步完善校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与分析(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考试、教材等)。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