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校采购制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制度也需要随之不断更新和改进。怎么写好2023学校采购制度?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2023学校采购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1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2
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采购业务管理,规范采购业务行为,防范采购业务活动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采购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采购业务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合同订立、物资入库、购货发票、登记应付账款和支付货款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的采购业务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物资采购业务严格规范和执行如下程序:
一、计划与审批;
二、请购与审批;
三、询价与核价;
四、确定供应商;
五、订立合同;
六、采购与验收;
七、物资入库;
八、账簿登记与支付采购款。
第六条采购业务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仓储部负责编制物资储存计划;
二、采购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填制请购单、询价与价格谈判、签订合同、采购物资等业务;
三、财务部负责结算采购款项、登记存货及应付账款等;
四、仓储部负责根据物资储存计划和采购计划办理物资入库,登记保管账等;
五、品质部负责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验收;
第七条办理物资采购、核价与付款业务的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办理采购、核价与付款业务的人员在同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第八条物资的采购价格、付款政策要严格执行学校授权文件的规定,各级审批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九条授权采购部、品质部、仓储部、财务部分别办理物资订购、检验、收发存和付款业务,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经办采购与付款业务。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章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十二条学校对采购业务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和采购目标责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会与采购部经理签订下一年度的《采购目标》,明确全年的采购目标、价格目标、费用指标政策。
第十三条采购部要将年度采购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采购岗位,并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报学校备案。
第十四条实施物资采购的具体依据是《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的填制、审批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填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中须列明如下事项:
1.采购物资的依据;
2.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要求;
3.使用部门及物资用途;
4.采购员及采购部负责人签字。
第十五条《物资请购单》首先经仓库部门签字确认:学校仓库是否有该物资。如有,则无需采购,由使用部门统计员开具物资领料单,直接到仓库领用;如无,则按下列流程审批:
《物资请购单》应由使用部门(采购发起人、部门主管)、采购部(采购业务员、采购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校长签字审批。
经过学校领导审批的《物资请购单》,是采购物资及办理验收、入库及付款的依据。
第四章采购价格控制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价格决策要做到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采购部要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价格的确定要履行询价、谈判、审批、和备案五项程序:
一、询价:采购部按照学校批准下达的《物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项目的时间要求,在了解市场行情、参考过去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向供应商咨询价格。接受询价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询价过程和供应商的报价要如实登记备案。
二、谈判: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力争以较低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
三、审批:合同须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备案: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原件,交财务部备案、保管。
第五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九条根据采购物资的性质不同,分别采取如下采购方式:
一、一般采购物资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采用订单或合同订购方式采购;
二、小额零星物品采用择优定点采购方式;
三、符合《招标管理制度》的采购业务及设备购置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商,要从质量、价格、供货能力、信誉等方面择优定点采购。
第二十一条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的变化情况。
第二十二条物资采购到校,需办理如下验收入库手续:
一、仓库保管员核实到库物资是否与《物资请购单》规定的品名、数量、供货厂家相符。检验物资是否合格(特殊物资应由专业人员检验,如设品质部则由其检验)。凡核实无误的,保管员根据发票及送货清单开具《物资入库单》;
二、《物资入库单》经保管员签字后生效,财务部据此登记账簿和办理有关结算事宜。
第二十三条到库物资与《物资请购单》不符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质量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章货款支付与账目核对
第二十五条采购物资的付款由财务部负责,付款的依据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订有采购合同的,要参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付款;
二、要在货币资金预算范围内付款;
三、要在对采购发票、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的前提下,办理付款。
第二十六条采购付款时,由采购部填写《付款申请单》,报领导审批,财务按经批准的《付款申请单》支付款项。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要加强应付账款管理,办理结算与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往来核算会计负责应付账款的核对与清理,要每个季度至少与供应商核对一次账目,核对结果要填制《应付账款核对表》备案;核对出的未达账项,要逐项逐笔查明原因,杜绝串户等错误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采购部统计员要按供应商设置物资采购台账,及时登记每一供应商的供货、开票、付款及应付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
第三十条采购入库的物资在保管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部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分别情况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数量不足的,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
质量问题,尚能使用的,要求供应商给予价格折让;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应商退货或换货。
退货通知单应及时报送财务部入账。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3
1、新购物品要随时验收、账物要相符,财务和总务要同时造帐登记,做好注册工作。
2、学校各处的物品要分别列帐,各处要有专人负责并保管,如有遗失,要随时上报,并追究责任。总务处每学年末和学年初各清点一次,结果由责任人签字,如有遗失和损坏,要追究责任。
3、非正常使用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由总务处确定赔偿金额,由财会收取现金并出示收据。
4、正常使用损坏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学校更新,但需要到总务处说明并以旧换新。
5、外借物品由领导签字,贵重物品由校长签字。学校所有物品没有领导签字而擅自动用或带出校外,一经发现按偷盗学校财务处理。
6、学校大门处要加强外出管理,特别是携有物品物资外出人员和车辆,要有综治办和总务处的批条或批示。学校内的财产和物资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拿出校外。
7、校园各处户外物资如配电照明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清洁设施等,任何人不得乱动,因擅自乱动而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乱动者完全负责。
8、调离人员离校前,要到各处室领导处签字确认已无借用学校物品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报废物品要由总务处批准,报财会室备案。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4
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加强各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采购程序,结合学区实际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集中采购管理程序:
1、学校按当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将本校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编入部门预算,上报学区财务,学区汇总后上报教委财务科审批;
2、由教委统一采购的项目,学校要做好验收工作。对所购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并上报教委设备中心。
(二)校分散采购程序:
1、购限额标准以内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采购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项目:
①、采购单位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次月政府采购月计划,待区财政批复后单位才能执行;
②、学校持《朝阳区定点货物结算单》到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在验收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及区财政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结算货款。
(2)、单位自行支付项目:
①、学校填写《朝阳区定点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
②、学校通知定点供应商;
③、货到后学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在“采购人验收”栏中签字盖章;
④、学校凭发票及《朝阳区定点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到学区报账。
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采购程序:
(1)、货物或服务,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教学设备达到30万元以上项目。
①、学校次月需要立项的项目在本月填报政府采购计划;
②、学校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与项目详细需求,报送区政府采购办,并将配套资金缴入政府采购账户;
③、学校依据批复立项表与审计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供应商。
(2)、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单项或批量到达60万元的工程项目:
①、学校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与设计概算、图纸等报区政府采购办;
②、学校依据批复的立项表与已审定的招标机构,确定供应商;
③、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学校与工程监理机构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5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6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食堂具体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__年10月24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加强食堂经营管理。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
5、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三、物资采购及管理
1、由谢玉燕负责食品索证及明细账记录等工作
2、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小组人可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4、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堂货物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验收人员由食堂管理小组成员组成,两人需共同在货物验收后当场在票据上签名。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谢玉燕负责采购,其他设施设备由谢玉燕上报总务处后,经校领导同意采购。
四、其他事项
值日教师当天可免费在学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师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结算后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2023学校采购制度篇7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