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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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学校管理有关制度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学校管理有关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1

(一)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6.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7.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9.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10.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二)食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蒸汽消毒、五保洁。大餐具和用具实行碱洗、清水冲、再消毒保洁。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生熟菜切配用具要分开,并有标记。

4、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5、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6、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

7、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8、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9、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10、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11、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2、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3、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五)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2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3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4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做好当天记录。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紧急信件或电话直接与本人联系。凡进出幼儿园的车辆及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3、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8、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9、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5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6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7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老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老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保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学校管理有关制度篇8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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