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
1.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上人员要提供24小时有效、畅通的联系方式。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基本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进行全员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设备方面
1.对电脑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等)。
2.强化无线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设置有效的管理口令和连接口令,防止校园周边人员入侵网络;如果采用自动分配IP地址,可考虑进行Mac地址绑定)。
3.不用的信息系统及时关闭(如有些系统只是在开学、期末、某一阶段使用几天,寒暑假不使用的系统应当关闭);
4.注意有关密码的工作并牢记密码,定期更改相关密码,注意密码的复杂度,至少8位以上,建议使用字母加数字加特殊符号的组合方式;
5.修改默认密码,不能使用默认的统一密码;
6.在信息系统正常部署完成后,应该修改系统后台调试期间的密码,不应该继续使用工程师调试系统时所使用的密码;
7.正常工作日应该保证至少登录、浏览一次系统相关页面,及时发现有无被篡改等异常现象,特殊时间应增加检查频率;
8.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保持升级到最新版),至少每周对操作系统进行一次病毒扫描检查、修补系统漏洞,检查用户数据是否有异常(例如增加了一些非管理员添加的用户),检查安装的软件是否有异常(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是管理员安装的未知用途的程序);
9.对上网信息(会发布在前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应该由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仔细核对无误后,再发布到网站、系统中;
10.对所有的上传信息,应该有敏感字、关键字过滤、特征码识别等检测;
11.系统、网站的重要数据和数据,每学期定期做好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包括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12.有完善的运行日志和用户操作日志,并能记录源端口号;
13.保证页面正常运行,不出现404错误等;
14.加强电脑的使用管理(专人专管,谁用谁负责;电脑设置固定IP地址,并登记备案)。
15.在变更系统管理员、信息员时,应该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员变更后,相关密码也应该随之变更;
16.对于所管理的系统中的子帐号,在相关人员离职等原因不再管理时,应该将有关帐号禁用或删除,避免带来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置和汇报
1.发生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无法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断网(值班人员要会进行断网操作);并保护好相关现场(主要是电脑和网络设备),以便有关部门处理。
2.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汇报。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2
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存放有学校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各类应用系统及信息资源,并为校属各单位提供教育、科研应用服务器托管服务。为安全有效管理机房,保障学校的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人员日常行为准则及保安制度
1、机房管理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中心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科科长具体负责机房工作。
2、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机房,外来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机房管理人员指:持有机房门禁卡或钥匙并赋予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外来人员主要指:校属各单位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各软硬件厂商、集成商相关技术人员;机房施工人员;外来参观人员等。
3、出入机房注意锁门,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4、未经中心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门禁卡、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接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期间,机房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跟随,从旁协助,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并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因故无法在现场随工的,机房负责人应安排其他管理人员代替随工。
6、任何机房管理人员都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7、机房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定工作电脑、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8、接到机房管理系统报警后,机房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须立即查实报警原因,如果不能远程处理的,应尽快到现场处理。
9、因违反制度或工作不负责造成相应事故的,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二、机房外来人员行为准则
1、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要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果发现电源、网线等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否则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外来人员应遵守机房规章制度,严禁挪用他人设备,不得随意开启其他机柜门与触摸他人主机线缆等,不得损坏机房内的物件,否则后果自负。
3、外来人员向信息技术中心借用的工具、仪器等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如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梯子等工具,严禁攀爬机架,且不得碰撞机房设备和各种线缆,否则后果自负。
5、外来人员在机房中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任何个人财物的损失,信息技术中心概不负责。
6、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不得随意允许不相干或不认识的人进入机房,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7、外来人员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有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施设备。
4、不得在机房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8、机房管理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关闭照明用电,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炙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中心领导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程,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中心领导批准。
3、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4、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
6、机房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的,机房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维修,须联系设备生产商。不属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的设施设备,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参与维修工作,必要时可提供维修意见。
六、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上进行软件调试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该软件进行准确的配置。
2、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3、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4、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七、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管理人员代为查阅,并只能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3
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四条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
第五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公司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
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
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
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
数据库系统管理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
第十六条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
第十七条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
第十八条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
第十九条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39;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心机房值班制度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4
网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6、计算机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8、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9、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网络管理员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5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度。
二、信息科、机要科负责指导市政府办公室涉密人员的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四、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五、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市委局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七、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各涉密科室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6
网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2)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6、计算机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8、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9、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网络管理员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7
一、考核对象
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
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
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
(二)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内容
1.三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总控室)一厅(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考核。
(1)保持室内环境,设备卫生清洁,每周打扫一次(周五下午)。所有设备登记造册,帐目清楚,存放整齐,妥善保管。
(2)定期检查电路、测试机器运转情况,定期升级程序,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障所有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3)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好信息技术教学和其它学科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计划,同时负责监督、落实教师教学,并做好学生上机、教学应用等使用记录。
(4)严格要求使用者规范操作,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要负责追查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处理。
(5)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遇到一般性故障要及时排除,硬件等正常损耗及时向学校汇报更换,微机室要保障70%学生机正常运行,其它室(厅)设备故障要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正常,不得耽误教育教学工作。
2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考核
(1)有较强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2)重视机器维护和系统更新、升级以及病毒查杀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和远程接收设备运转正常,能随时处理一般性故障,较重大硬件性故障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每月发布一次远程教育资源信息,按时接收,下载教育教学资源内容,数据分类存放,妥善保存。
(4)每学期根据接收下载资源内容,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打印成册,同时发送到学校网站资源库,便于教学使用。
(5)根据远程教育资源内容,结合本校实际需要,每周向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提供优秀课例,学科培训等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学校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
3.校园网络、网站管理人员考核
(1)对校园网络、网站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做好网络设备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无阻,网站运转正常。
(2)认真做好网络系统数据记录,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工作,为学校应用信息网络的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要求。
(3)不断改进网站建设和管理,突显学校办学特色。对学校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宣传学校各项成果,扩大学校影响。
(4)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按要求收集、下载优质资源,资源存储量达到80G以上。及时收集、整理教师上传的`各类资源,分类管理,使用便捷。
(5)注重网络、网站安全建设和防范工作,严禁封建迷信、色性暴力、不文明言行进入校园网络。
4.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考核
(1)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教育各岗位管理教师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2)每学期利用多媒体信息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教育、安全教育、防火、防震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不少于10次。
(3)每次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讨论、撰写观后感,分类装订保管。
(4)按时制定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及时上报学校,信息技术有关部门及早统一安排,并做好活动各项记录。
(三)任课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考核
1.认真参加学校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活动,电子备课、网络教研、课件制作和二次加工等教育技术能力有一定提高。
2.按学校规定完成多媒体教学课时数,多媒体教学应用要做到教师教案,多媒体教室使用记载,多媒体课程安排相一致,多媒体教室每周不少于20课时,多媒体班级每周不少于15课时。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需要,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要按规定数量通过校园网向学校网站报送优秀课件、电子教案、优秀课例、教学资源素材(图片、视频、音频或动画)等资源。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网络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篇8
一、为了加强学校的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接入学校网络的用户。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专题网站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
七、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八、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九、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由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各管理员审核,重要信息由园长室审核。
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信息资源整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