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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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所敬老院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消防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服装、五金交电、日杂土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

在本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

第五条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灾隐患;

(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六条商场的电工、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八条商场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

(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

第九条商场出租场所、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十条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

第十一条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十二条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七条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黄记煌各公司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如果遇特殊条件需要使用的,由餐厅经理申报人力资源部,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10、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5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6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1.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用火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1.2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3严禁乱动电源总闸、保险盒及楼内的消防器材,熟悉灭火工作流程。

1.4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插座,不准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线路。

1.5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6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1.7公寓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燃放爆竹,熄灯后不能点蜡烛,以免发生火灾。

1.8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消防培训管理规定

2.1中心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2中心对新员工要及时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3对员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2.3.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3.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2.3.3定期参加学校保卫处(部)组织的消防综合演习。

2.3.4中心每学期对各公寓楼的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包括:

a)中心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b)楼内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c)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3、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3.1灭火器操作

3.1.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3.1.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1.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3.1.4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3.2注意事项

3.2.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3.2.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后才能保证使用。

3.2.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3.2.4每周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通道门、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4.防火安全“二级”检查制度

4.1一级检查由管理员组织实施

4.1.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4.1.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负责。

4.1.3每天应将本楼检查的结果向管理员汇报。

4.1.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较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能忽视或拖延。

4.2二级检查由副主任组织实施

4.2.1副主任组织每月对各楼进行一次检查。

4.2.2检查管理员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2.3组织处理各楼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情况,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2.4副主任向中心主任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4.3检查的基本内容

4.3.1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3.2学生公寓有无使用违章电器,火炉、酒精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有无检查、处理纪录。

4.3.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3.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内温度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及值班情况等。

4.3.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有无私拉电线情况。

4.3.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5.拨打“119”电话报警程序

5.1拿起话筒拨:“119”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5.2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什么街道、几号楼,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5.3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燃烧物品可分为油、化学物质、一般物质。

5.4讲清起火单位是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其他住宅。

5.5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5.6若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6.电器线路防火安全规定

6.1适中防范规程

6.1.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安装、修理。

6.1.2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6.1.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破坏。

6.1.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识别器或熔断器,以便在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的切断电源。

7.超负荷防范规程

7.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7.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7.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7.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负荷。

8.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

8.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8.2铜、铝线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街头,也可采用铜铝街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8.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电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8.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连接街头要加强监视。

9.学生公寓消防器材配置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自救能力,校保卫处(部)要在各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1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管理。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根据楼层的长短略有不同。

9.2使用管理制度

9.2.1所有消防设施、设置为消防应急时用,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9.2.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各楼值班员管理,由办公室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9.2.3严格按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

10.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0.1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10.2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0.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10.4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

10.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畜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严禁擅自拉电线。

10.6公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烟蒂,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和杂物等。

10.7检查规定

10.7.1学生公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进行抽查的制度。

10.7.2管理员每月组织本楼工作人员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并在在《值班工作记录》中体现。

10.7.3中心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部)及上级消防部门的例行检查。

10.7.4检查内容包括:违章电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

10.7.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伪劣电源插板等;严禁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等)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10.8惩罚措施

10.8.1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10.8.2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伪劣电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给予学籍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应付的&39;责任。若查获违章电器无人承认或集体使用,本宿舍成员一并处理。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作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8

1、教师及家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共同搞好教师宿舍区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师宿舍的教职工及家属,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电阻丝等大功率的电器,以防教师宿舍电路短路、老化等问题出现。如电路出现了问题,应及时给总务处汇报,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3、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严禁在上下楼梯间摆放、堆积煤块、杂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师宿舍前后、楼道玩火、放鞭炮等,严防事故发生。

5、教职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6、值周行政、老师要经常到教师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消防事故发生。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学工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宿舍消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指挥督查等工作。小组组长学工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包括科长、副科长、各楼栋楼栋长和管理员。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

二、消防安全制度

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宿管部门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发生;

2、学生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分区制度,责任区(楼栋)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3、严禁私自占用消防管道和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工作程序;

4、学生严禁在学生宿舍室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使用高能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

5、严禁携带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进入学生宿舍;

6、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休息,熄灯后严禁点蜡烛,以免引发火灾;

7、因违章用电或其他人为原因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水枪、水带操作规范

1、使用程序

⑴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⑵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若有破损严禁使用;

⑶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⑷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⑸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防栓连接相同);

⑹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⑺缓慢打开消防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进行灭火。

2、使用与维护

⑴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折困难;

⑵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折困难、密封不良;

⑶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物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3、注意事项

⑴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⑵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⑶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⑷使用消防栓救火,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楼梯。

四、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1、灭火操作

⑴手提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⑵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⑶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⑷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⑸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2、注意事项

⑴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免飞溅;

⑵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⑶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五、消防检查范围

⑴消防栓每月查看是否堵塞、阀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

⑵消防通道每周查看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通道门、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0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住宅楼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条禁止各宿舍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第三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五条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第六条严禁在阳台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阳台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楼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第八条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宿舍内中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第十条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第十一条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要贪婪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条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第十四条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第十五条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精神和[华师行保字(2000)07号]文,关于“华中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生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不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告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和《武汉市消防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对不重视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麻痹懈怠的院系,学校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该院系责任人责任。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3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4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预防淹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5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每个月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都要组织工作员人员开会,总结前段时间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进展,是否有新问题要反映。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建消防队伍、监督消防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规定消防人员每天的巡查次数,巡查的工作要点,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灾隐患的评定方法及处理程序。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员不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到点就下班。他们必须做好轮换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员还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对消防人员的最大考验,一来生理钟被打乱很容易睡着。二来晚上也容易发生火灾或是偷盗事件。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发生火灾,大多数与易燃、易爆物有关的。电路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电路老化,或是线路出现问题,都会引起火灾。商场消防安全制度要对用火、用电管理有要明确的规定才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规定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无消防器材的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也难以进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有利于规范消防人员的行为。考核评定是对其工作的肯定,通过考核评定了解消防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早处理。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6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7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企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8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商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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