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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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显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写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

1、认真掌握单位各项制度、熟悉制度的内容,服从单位保卫部门的领导,完成交界的任务。

2、严格执行门卫各项,尽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迅速处理,并向综合部门汇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当班未了事宜应详细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在岗执行勤务时,要着装整洁,待人文明礼貌,处理问题时,要以法规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岗执勤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6、执行任务期间不准饮酒,看书刊杂志、睡觉、洗澡、闲谈,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7、当班人员要对出入单位内的各种车辆进行检查,出入单位车辆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出入车辆所载的物品应与出门证相符,无出门证或与出门证不符的不准出单位。

8、外单位来本单位联系业务人员,职工家属和来访人员及车辆进单位时应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人员及车辆出入需登记换证。

9、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适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自负。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小区安全硬件设施描述:

1)__花园监控系统共有92个镜头,其中门岗出入口和平台花园9个,架空层10个,大堂10个,电梯口20个,会所4个,通道8个,车库31个。

2)花园内室内车库及地下车库、各设备房主要采用温感监控,烟感主要用于楼层及夹层1、2、3期车库,总共为4100多个感应探头。

3)中控室南墙二台费加罗煤气报警系统(天津产),功率为40w。

4)停车场管理系统共有三套,分别位于一、二、三组团,电脑收费系统每套功率约400w。车库及门岗设有11部捷顺公司产道闸,每部功率为400w。

5)中控室主要有以下主机:

ab监控主机1套,100w

松下监视器17台,约1000w,每台约50w

松下录像机11台,约200w,每台约17w

画面分割器13台,约500w,每台35w

背景音乐系统1套,约1000w,每台800w

火灾报警主机1套,100w

红外对射主机1套,70w

6)闭路监控系统运行状况:目前有3个监控镜头无法录像,2个镜头成像模糊,分别是t5栋客梯镜头无图像,t9栋客梯镜头无图像,二号消防通道镜头无图像;二期大堂前47号镜头模糊,三期大堂前48号镜头模糊;分割器缺两台:一台坏掉未修复,一台无备用;录像机缺两部。

7)、消防系统运行状况:a、灭火器备用数量不够b、现有14个离子探头故障,分布于各楼层及车库c、t1栋大堂内火灾报警器已坏,现处于失控状态,例如:1栋火警不能及时报警。

8)、大门及大堂门禁对讲系统运行状况:a、主要表现为时好时坏,不能正常运行b、t6栋大堂内对讲已坏,未修复。

9)、红外线系统运行状况,第3防区故障。

10)煤气报警系统正常。

11)电梯对讲系统运行状况:t7栋两部对讲已坏多日,未修复。

上述所有出现故障的设施设备均已报工程部或供应商维修,但整改情况不理想。但根据实际情况,管理处对众多故障都采取了人防措施,注意人员巡逻、监控、跟随进,对管理处的管理工作本身并未造成大的影响。

12)现有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灭火器75个分布于各车库、岗亭、设备房。

消防桶(2个)消防锤(1个)消防凿子(1个)防烟罩(2个)

头盔(1个)消防服(1个)防火鞋(1个)消防锯(2个)板手(3个)消防腰带(2个)消防斧(1个)消防锹(2个)消防池(2个)

以上物品放于消防中心,消防物品柜内,拟变运情况,消心演习用4瓶,需及时补充。

二、小区封闭情况:

__花园小区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小区共有2个车出口(一个单行,即东门,一个双行,即南门)。小区有人行口4个,分别为南门(307岗)、东门(306岗)、北门(308岗、西北门(309岗)。小区住户内没有自动报警系统。小区大门、楼层门、车库进入楼层门及平台进入楼层的门都采用门禁系统,凭卡进入或凭密码进入。小区中控室位于6栋与7栋之间半地下室。

三、小区的周边环境:

__花园小区周边治安状况较为复杂,西、北、东三面分别环绕上沙村、下沙村、沙咀村,均为出租集中区域,另外紧邻还有金地及沙咀两个工业区也是人口集中,结构复杂,尤其是出租屋集中的几个村落,聚集了大批社会闲散人员,是造成周边治安、刑事案件高发及各类犯罪活动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小区安全工作最大的`隐患,稍有松懈,就有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小区南边是福荣路和广深高速两条交通干道,车辆来往频繁,福荣路两旁绿化带植物茂密,小区南边围墙延伸较长,沿墙绿化带高大茂盛,如有人藏匿,非常难以发现,由于交通便利,也非常易于逃逸。西边围墙外主要是商铺、车辆维修点及农贸市场。商铺及汽修点背对小区,中间有约三米宽空闲地带,是商铺后门,平时很少有人出入,围墙与网球场接角处因红外线报警系统及监控探头无法安装,形成小区唯一死角,是小区安防重点区域。

目前管理处针对周边情况及安防设施、设备尚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做了相应安排及布署,为保小区安全万无一失,对业主及公司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细致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小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封闭式管理执行情况及完善措施

__花园小区实行封闭区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安防效果更有地维护物业区域内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封闭式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体现:

(1)建立了完善的出入登记制度,对来往出入人员、访客、施工人员、车辆等进行有效控制,对可疑人员及时盘查,跟进落实,有效避免推销、闲杂人员干扰业主正常生活,防止犯罪分子混入作案。

(2)建立了大件物品放行制度,对进出的大件物品进行控制,保证用户的财产安全,建立了物品放行制度,物品放行条制度。

(3)建立完善小区安防措施,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刷卡收费系统、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对讲系统以及业主家里的煤气泄漏报警系统及家庭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对小区进行监控管理,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保障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4)根据小区自身特点,合理布署保安岗位,定岗定编,完善保安管理各项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规范了操作程序,制定了__封闭式管理执行标准及保安员工作绩效检查评比标准,完善奖惩制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保安工作的正常进行。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使用、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不含构筑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及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活动。

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使用、住宅装饰装修以及拆除施工等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明确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为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承办机构。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可与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村(居)委员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市国土、规划、房管、城市综合管理、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市镇两级上述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或反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二章房屋使用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房屋,由镇街(园区管委会)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抽查等检查活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第十条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拆除低窗台护栏;

(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房屋使用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建、扩建、加层;

(四)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房屋建筑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房屋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扩建如超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屋改建、扩建、加层,应当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房屋发生自然损坏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房屋使用人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理。所有人(共有人)下落不明的且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或险情。

第十三条房屋安全责任人或第三人有造成房屋危险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危险行为,并及时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修缮。

第三章房屋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和维护状况进行普查,并落实做好普查情况记录。应当对建成时间较长或物业服务单位、社区、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对普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隐患告知书,并落实专人指导、督促处理。

第十五条房屋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单位、村(社区)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并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维修和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属下列情形的房屋,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规定年限执行:

1.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为3年;

2.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为25年;

3.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为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为100年。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

(三)建在河涌、水渠、山坡、软基等危险地段且使用超过10年的房屋。

(四)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

(五)在普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收到安全隐患告知书但仍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六)其它具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

第十七条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一)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二)爆炸、火灾等;

(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十九条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强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六)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将鉴定结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安全责任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房屋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安全的,镇街(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员会等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责任人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利害关系人先行垫付,利害关系人可向房屋所有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委托鉴定。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与房屋安全责任人协商一致后,共同重新委托鉴定。

第二十三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查、检测鉴定时,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相关资格或培训证书。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聘请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鉴定机构现场工作并按鉴定技术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委托人或其代表应到鉴定现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正常鉴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类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类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类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2年;

D类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限期停用或拆除。

限期检查时间届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出具结论。

第二十五条对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鉴定和重新鉴定期间不得停止加固、修缮等危险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鉴定机构在勘查中发现房屋有明显险情,应立即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立即组织处理。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将房屋鉴定报告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给告知凭证。

告知凭证应载明房屋安全状态、本次检查时间、下次安全检查时限等内容。

告知凭证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将鉴定报告告知相关部门的记录,不作为被鉴定建筑合法性的证明,不作为教学场所、经营或生产等场地符合规定标准的证明。

第五章危险房屋治理

第二十八条经鉴定属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C、D类状态房屋(局部危险房屋、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及其电子文档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经鉴定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A、B类状态房屋(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同时将鉴定报告抄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记录和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果为C类、D类状态房屋的鉴定报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按鉴定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进行加固补强或修缮,对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房屋,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解除房屋危险;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属地镇街(园区管委会)。

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应及时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条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意见治理,或有阻碍行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对无修缮价值又危及相邻建筑或者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立即拆除。

房屋所有人拒不拆除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将情况报告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房屋已出现重大险情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三十二条对未能及时履行解除危险,又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房屋安全责任人有阻碍行为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避险疏散、临时搬迁、警示隔离等适当的排险解危措施,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三)项行为或有其他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有本规定第十一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第(一)项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第(二)、(四)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有第(三)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有第(六)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五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三)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四)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五)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况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第三十七条妨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4月30日。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4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6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7

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8

1目的与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l。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l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2。2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23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

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职责

3。l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2行政部安全员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装备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

隐患的整改工作。

3。4采购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保安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

4。11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4。12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4。2管理要求

4。21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22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榆

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安技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

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部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

危险源检查表。

5专业检查

5。1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行政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行政部。行政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技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审批后执行。

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5。5专项检查应由安技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

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6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行政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定期检查

检查时间

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6。12安技部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

6。2检查内容

6。2l查思想: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39;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22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24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6。25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3检查方法及要求

6。3l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

级上报。

6。32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

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技部。

6。34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5安全处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7隐患整改

7。1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3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7。4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8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I)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2)国内外事故信息;

(3)本单位的经验。

8。2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1)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2)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一机一物一管理一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检查项目中。

9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每月对班组进行考核,检查全部工种或岗位,检查班组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队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有关班组限期进行整改。

二、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检查考评得分较低的班组进行罚款(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三、设立安全工作奖励金,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前一季度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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