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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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不得做的事情,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优秀的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1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2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七、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九、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十、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3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4

1、实验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5

一、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遗失一把应承担换整个锁的费用。不在实验室工作时应及时交还实验室主任。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和使用电炉取暖、做饭。

三、实验室要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药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电话报警“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保护好现场。

五、电炉、电烘箱等电热设备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台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

六、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生产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七、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向水槽排放腐蚀和剧毒液或强致癌物质。实验产生的固废弃物应倒入垃圾筒内。

八、下班时和节、假日前,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水、关窗,并反锁门。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6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厂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3.实验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的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上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第七条三废处理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2.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人员培训制度

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部、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7

1、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带上实验报告册、笔、纸等文具,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内容、目的、原理及实验方法和步骤,并写好预习报告(含课前必做的.内容及实验数据表格),经教师检查后方可进行实验。

2、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实验完成下课铃声未响时不能提前离开实验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严格按照实验室座次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安排、指导,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5、严谨完成实验操作,实事求是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填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如有仪器缺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在实验开始前立即向教师报告并在学生实验登记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仪器。

7、爱护实验仪器,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若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实验仪器。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8、实验中节约实验材料,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后必须关闭水阀、电源。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起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实验完成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清洗、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药品、制剂不得带出实验室,更不能随意移交、废置。

13、文明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14、每次实验后,应保持自己实验台桌及地面整洁。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8

一、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旅顺口区制定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由化学实验员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化学药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蚀性,有的易变质,因此应妥善保存,保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潮解。对吸水性、吸湿性强的或与CO2反应的物质尽量少与空气接触。如:强碱、P2O5、浓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碱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3、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连。防止玻璃与强碱性物质反应而粘连。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蚀。防止橡胶被强氧化性物质腐蚀。如:HNO3、KMnO4等。

7、防挥发。对挥发性强的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如:浓HNO3、浓盐酸、浓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态有机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9、防污染。对有毒性的物质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发生。实验时要常备沙土湿布等。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8、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1000g,工业乙醇5Kg。

六、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化学药品账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一清点,对剧毒化学药品要定期称重。

化学实验室制度汇编篇9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十八、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办公室(62757907)。事故结束后,当事人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化学学院依据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九、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院综合管理委员会、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有权要求该实验室(或学术小组)限期停工整顿。各学术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术小组应指定1名安全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应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或实施细则。各实验室应结合本室具体情况为学生提供安全须知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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