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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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优秀的公司管理制度样板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公司管理制度样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1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2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39;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__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仁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5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度进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负责人,主管及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单双休制(一周单休,一周双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况公司另行调整排班。

2、上班时间:每日8小时,节假日放假时间以及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拟定上报财务部。特殊情况需调休则须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财务部及总经办。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钉钉打卡考勤,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员工应在次日内钉钉填写补卡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并审批,逾期无法补卡;

3、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按迟到或早退记录(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等外勤打卡,到外出点定位签到。

三、迟到/早退罚扣说明及标准:

1、员工当月允许三次10分钟内的迟到不扣罚薪资,超过3次每次罚款20/次

2、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次;

3、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60分钟的,罚款80/次;

4、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事假计算;超过2小时,按1天事假计算;

5、月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累计满5次,或超过30分钟累计满3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四、旷工罚扣说明及标准:

1、旷工日不计发薪资,扣除当日工资+罚款2日工资;

2、一个月累计旷工天数超过3天以上者或1年累计旷工6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五、全勤:

当月出勤记录正常,未出现任何延误的,视为全勤。

(注: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齐全等行为的,但出现上班开始后10分钟内签到的.,不能视为全勤)。

六、请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须持二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请假,在钉钉上向上级提交病假申请单。无休息证明或者超过证明中时限的按事假处理。病假请假5天以内的,扣发50%工资;超出5天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需请假时,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实际时间扣发基本工资。

婚假、产假及其它假别: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七、员工出勤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不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扣罚的资金用于项目部团队活动经费使用,本制度自20__年7月1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6

一、资金管理

1、财务部设存款出纳和现金出纳各一人。存款出纳跑银行,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出纳负责收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兼管充饭卡。

2、食堂需用的款项,由存款出纳打入以公司董事长名义开设的银行借记卡。该卡由食堂管理员保管使用,并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员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现金出纳根据批准的伙食补助发放表,在饭卡系统为每位员工充入伙食补助,再由存款出纳付给食堂管理员所持银行卡(每月分2-3次付给)。饭卡中金额不足时员工向现金出纳缴现金补充。

(二)对外招待凭通知单用餐

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接待用餐通知单(重点:接待标准),总经办经理签批,食堂管理员填写用餐内容,食堂提供服务。用餐后,食堂管理员计算金额,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经理核准。

三、公司帐核算办法

1、食堂管理员借款(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科目核算。

(1)首次借备用金[出帐依据:借款单、银行付款回单],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

贷:银行存款

(2)食堂管理员报销购买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费用时,补足备用金(详见下列公司帐第3项)。

(3)食堂管理员移交时交回余款冲减借款[出帐依据:收款收据、银行收款回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管理员姓名

2、饭卡系统的资金,在“其他应付款-食堂”科目核算。

(1)应付给食堂的全公司员工伙食补助,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科目[出帐依据:伙食补助发放表],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注:伙食补助要加计到工资里,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月底汇总员工缴现金补充饭卡的金额[出帐依据:饭卡系统打印的汇总表],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3)月底汇总员工刷卡用餐的金额[出帐依据:饭卡系统打印的汇总表],

借:其他应付款-食堂

贷: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员工刷卡

3、食堂实际开支,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个明细科目核算,凭正规票据补足备用金。

(1)食堂购买食材(主食、副食、调味品等),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食品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经咨询国税局,食堂从农贸市场购买的肉食、蔬菜,可凭相关的凭据(肉菜清单)和证明(主要是种植、养殖农民身份证明)由国税局代开发票。

(2)食堂购买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回单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用品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相应建立备查帐,通过定期盘点核销备查帐记录。

(3)食堂耗用燃料电力以及食堂的其它开支,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帐依据: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费用分割单(电费、共同维修费)等],

借: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公司招待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分配招待费”科目(贷方),视招待部门不同,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借方)[出帐依据:接待用餐通知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

贷: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分配招待费

附注:

(1)食堂用固定资产(冰箱、空调等)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其折旧记入“管理费用-折旧费”科目[出帐依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2)应付食堂人员的工资,记入“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科目[出帐依据:工资表]。

公司帐有关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开支总额=“其他应付款-食堂”发生额+“银行存款”发生额-“库存现金”发生额。

其中:

(1)食堂开支总额=“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伙食补助”+“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费用分摊到了“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也要加计进来。

(2)“其他应付款-食堂”发生额=应付伙食补助(贷)+员工补充饭卡金额(贷)-员工刷卡用餐额(借)。

(3)“银行存款”发生额,即食堂管理员凭票报帐,补足其备用金的金额。

(4)“库存现金”发生额,即员工补充饭卡所收现金额。

四、食堂辅助帐核算办法

(一)食堂辅助帐由公司会计核算。

(二)食堂辅助帐对内(即与公司)可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外(即与供应商)需实行权责发生制。

(二)食堂辅助帐的一级科目:现金(即食堂管理员所持银行卡的资金)、应收帐款(公司)、应付帐款(供应商)、原材料(食材)、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利润。

(四)食堂的营业收入:(1)员工刷卡用餐金额;(2)招待费结算金额;(3)废品让售收入。

(五)食堂的营业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电力、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房屋维修等费用;若食堂无单独电表,则电费也不列入考核范围。

食堂辅助帐与公司帐的衔接公式:

(1)食堂辅助帐“营业支出”应等于公司帐“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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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辅助帐“利润”(亏损/盈利)应等于公司帐“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福利费-食堂费用”科目净发生额(借方/贷方)。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7

经董事长批准,现将《____X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1、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特殊岗位制度另行规定。

员工编织: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定员、定薪管理办法。

各部门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部门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填写增编计划或补员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交报办公室人事部门备案,再进行统一招聘。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时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员工,优先选拔、晋升,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

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批准的补员(增编)计划进行分类,开始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人事管理部门对招聘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者集中安排面试,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对初试合格者,人事管理部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人事管理部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新聘员工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报到手续,上岗当日均须如实填报《员工录用审批表》,并提供所有必须的证明材料,以备审查。若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将保存员工最新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子女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须在一星期内通知人力资源专员就相关材料进行及时修正。

员工应在试岗当日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人事资料,具体报备材料如下: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人事部归档)

公司员工的录用和调配等相关工作均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权执行。新员工直属上级领导负责指导培训新员工的业务,教会新员工制定周工作计划以及考评。

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由直属上级领导进行逐级审批。转正员工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通知该员工转正并做员工转正全体通告。如待转正员工未通过考核,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辞退或延长试用期申请,由人事部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3天(含3天),其转正时间自动顺延;若事假超过1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试用期合格,经双方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约后员工将可享受公司为正式员工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双方一致同意,可对《劳动合同》进行续签。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高管由董事长安排组织签订,公司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行政部组织签订。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和待遇。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3)经培训、指导后,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1)员工考核分为新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专业技能等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学习能力、公司制度、责任心、执行力等;

月度业绩考核内容为工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为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专业技能等级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工作表现、责任心等。

3)考核管理体系为:直接领导考核下属员工,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对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5)公司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可靠资料,用于调动、晋升、提薪、奖金分配、培训、续聘、解聘等方面作为参考。

①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②考核不合格员工;

③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④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⑤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⑥搬弄是非,不能与员工和睦相处的;

⑦谩骂领导,打架斗殴的;

⑧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辞退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①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②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③偷窃公司财、物的;

④品德恶劣的;

⑤吸毒者;

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开除的。

3)在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后应该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6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核准。离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时间领取工资。

4)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或不配合交接以及交接不清的,公司有权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员工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证明;若因缺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维护公司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活动。

1、鉴于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实行八小时标准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特殊部门除外。

一般夏秋季节为8:30-12:0014:00-17:30,冬春季节为8:30-12:0013:30-17:30。客服部实行每周单休制度,每月可倒休4天。其余部门实行每周双休。

员工早晨上班如在8:30分到达公司,出勤考核均以打卡为准。

忘打卡、无指纹打卡记录且无请假单据的,必须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因公外出或约见客户应在外出前打卡;外出归来后再次打卡,若无法回公司打卡,应提前向本部主管或经理请示,并于24小时内填报有关表格或写电子邮件出书面说明,说明书上需要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签字。

员工每月有三次机会不记为迟到,但如果该月第四次8:30后到达公司,则直接记为迟到一次。时间均以打卡为准。

员工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记迟到一次,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10分钟—30分钟以内的,一次扣60元。

超过3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如确实由于员工自身不可控的原因造成迟到30分钟以上的,员工应立即电话告知直接上级主管,到达公司后应立即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交人资部备案,作为月底核算工资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旷工1-2天的,每天按2天工资扣发,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3-5天的,扣发半月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6-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全年累计旷工11-14天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确定薪资标准,正式员工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计发,员工应对个人工资状况予以保密。

如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即加班),员工须予合作。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通知并统计相应员工考勤;特殊情况的部门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提交上级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属于加班的,可在当月其他工作时间安排调休。不能在正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息的,将在其他正常工作日调休。

鉴于公司营销部门的`实际运营需要,执行轮值请假休息程序。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请假应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并向人事部报备。一天以内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条须应在本部门考勤员处存管,次月5号前同考勤汇总表一并上交至人事部。

遇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请假,应先电话告知,回公司当日提出补假申请,经部门领导或人事部人员查明属实后可准予补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员工病假扣发当日工资。

遵守国务院有关放假规定,由行政部安排后通知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

当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属首次结婚的,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可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连休;不可补休。婚假期间遇有公休日,则不再重复计算。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时,员工可享受4天带薪丧假。

凡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8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无论是休什么假,对自己手头的工作均需有安排或交接,部门领导负有监管和重新调整安排的责任。员工计划休假,须提前一周向直接主管及人事管理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以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具体事宜。任何人不得强行休假。

公司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用品、器具、货品等都是公司的公共财物,都需各级员工加以爱护。

公司范围内员工工作区域内、外的卫生均属于公司的公共卫生范畴,都需要各级员工定期系统地维护和清洁。卫生区的划分、设备用品的提供和定期的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各部门办公区域和区域内的走廊及阶梯,须每日轮值清扫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办公区域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洗手台、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①公司所有锁具均登记造册,钥匙分发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②公共区域下班前,由当日值班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紧、锁闭,电源是否关闭,有否易燃隐患或危险品,办公室内是否留存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归档入柜,区域内其他用品遗留等,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到场解决,直接责任人担负相应责任;

③发现陌生人进入工作区域,公司所有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盘查和合理应对;

办公设备、用品以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以前提出下月度需求申请,并报办公室统一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购置并验货。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室建立领用备查登记。

公司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移作他用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办公电话、传真要有所属部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个人随意使用,任何人未经电脑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程序或关机。除电脑保管人或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要求各电脑保管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各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日常的使用登记管理。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应指定人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使用。

3)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4)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章的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员。

5)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前往或详细登记外出和印章归还时间,事前事后均按要求办理,防止印章管理失控。

6)任何人严禁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

①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③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①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②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③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④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特别批准),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①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

③原始单据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原始单据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征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销报销金额;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①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②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③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④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三全天、周六上午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②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1)为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关系公司以及客户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4)公司保密方面的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技术研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及相关技术文档、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是各类信息;

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和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事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秘密事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收入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须加密处理。

2)对于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同意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公司员工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非经运营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公司员工在司期间,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公司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并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经营目的的用途;

4)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5)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机密;

公司员工承诺,在离职后仍然有对悉属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本保密制度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奖惩工作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应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晋级等形式,并结合一定的物质奖励,直至晋升工资。奖励工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①职业品行、操守一贯良好,足为同仁表率,并有具体事迹的;

②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有事证或经总经理提名的;

①对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②担任临时重要任务,不畏艰险,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克服困难,如期完成,并达到公司预期目标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利益者;

④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①管理或业务能力一贯表现突出,长期为公司创效业绩卓著者;

③由于个人特殊贡献,使公司赢得市级以上或行业内荣誉称号者;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一切不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一切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属过失行为。过失行为分为:轻度过失行为、较严重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三种;公司对不同的过失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四种。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不按照假事规定操作之行为;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不按要求着装、佩证或衣冠不整、言语不雅、行为不端,有损公司形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3对同事不礼貌,在工作区域内喧哗、口角之行为;

4带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工作区域,未给公司产生损失之行为;

5带眷属、小孩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有碍正常秩序之行为;

6未在指定区域吸烟或在工作区域内随地乱抛杂物或随地吐痰之行为;

8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花木、公共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和相关电子信息之行为;

10不听从指挥或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1工作马虎、不认真,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3对犯“较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5对直接领导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合理说明,而擅自不服从、不执行之行为;

6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延误工作或使工作发生偏差和出错,使公司受损之行为;

7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丢失公司物品、资料,未产生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在公司内赌博或进行有伤风化、不道德之行为;

12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失密、泄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3不遵守公司防火、防盗、防窃、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险隐患之行为;

14传阅黄色图片、照片、书刊、光碟或电子信息之行为;

15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运转,造成较严重后果之行为;

16指挥不当或督导不周,致使下属工作发生较大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之行为;

17工作时间或班间时间饮酒或饮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以及酒后上岗之行为;

18对犯“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1无故旷工两日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之行为;

4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作,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5向外泄漏公司机密以及违反公司竞业禁止条例规定之行为;

6未经公司允许,私设、私挪公司设备、物品、商品以及款项之行为;

8利用职务便利作交易,为私接收任何礼品、礼金或贵重物品之行为;

9未经公司许可,动用公司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具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包括呈交伪造的假事单、报销单之行为;

11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之行为;

12体外循环、虚假退货以及违反公司销售管理之行为;

13私留商品,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券之行为;

14在公司范围内乱涂乱画,影响公司形象之行为;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行为;

①嘉奖一次,予以100元现金奖励;记功一次,予以200元现金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一次,予以500元现金奖励。

②轻度过失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处罚,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较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记过或降职处罚,必要时可以并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开除处罚(无补偿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③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员工的轻度过失行为和较严重过失行为,处罚通过《奖诉单》完成,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复核判定后提交营销总监确认后执行。

员工对其领导的工作指令或处罚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投诉:

书面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员工入职后,先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度,作为入职后的第一个企业培训内容;在职员工每一年都要再次学习公司制度,并参加相应的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岗位供工作,不合格要继续学习,参加补试直至合格,两次补试不合格公司将不予继续录用。

所有员工在上岗(含新上岗、调职、升值等)前都必须接受不同程度地上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每一名管理人员都是其下属的培训师,通过专题专业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赛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和学习。

根据实际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外聘专业讲师授课或公司统一阶段性外出拓展训练等形式的培训。

所有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一项工作记录在案,同时也是任用、晋级、加薪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管理制度样板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广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银川市民族南街184号

第四条公司由王涛郭军俭霍礼铃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银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自主创新、专注务实,服务社会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通讯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佰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的姓名

王涛郭军俭霍礼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王涛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67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4%。

股东乙:郭军俭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股东丙:霍礼铃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6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3%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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