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文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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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公司制度文本参考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公司制度文本参考,供大家参考。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1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6篇: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2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部门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局域网正常运作,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使用规定:

1、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5、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部门总监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部门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6、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8、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安全规定:

1、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2、严格遵守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之部门之外的人员。

四、处罚办法:

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

本规定由策划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策划部总监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其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用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总或法人审批后,再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最后将审核后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在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实施。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建立和更新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如有因业务拓展,需要变更计划的单位,需提前一周报变更计划至集团人力资源,如无变更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单位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法人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核查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退回《应聘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须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发布信息: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集团人力资源考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面试: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应聘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获得的试岗人员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用人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集团人力资源、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单位还应与集团人力资源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工作。

6.录用:员工试岗3-5天,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报请关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各部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招聘)。

7.员工入职:新员工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

7.1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单位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2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

8.1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当月无绩效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转下月计发。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8.2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9.转正:

9.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试用3个月(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领导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方可转正正式录用。若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集团人力资源全面综合考评后出具回复函。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查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转正。

9.2员工转正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3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标准执行。

9.4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单位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公司常日班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属工休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时间的调整,以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作息时间。)

2.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5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

员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办事不到公司报到或在上班期间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下的员工一律向直接上级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一律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上、下班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3.旷工:凡超过迟到时间15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说明并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天。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一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3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60元。

(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15天及以上者,用人单位负责人可提议集团人力资源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勤记录

4.1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员记录考勤,各单位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记录当月考勤,月末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

4.2公司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标题、考勤单位、考勤时间、本月应出勤天数、被考勤人姓名、岗位、被考勤人员出勤当天的情况、其它需说明情况、考勤员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均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对各单位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4.4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4.5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4.6集团人力资源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4.7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请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批准后生效,请假批准后,请假表一律送集团人力资源留存备案,请假归来需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消假。用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需经用人单位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审批

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接主管负责人核准。

请假3天(含)以内,报请分管副总核准。

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集团人力资源核准,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不能直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未补办请假手续的,公司按自动停职处理。

请假者如有在请假期间未做完的延续性工作,在请假时必须将请假后的有关工作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

员工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须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除确实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别

1.法定节日假:员工均享受国家每年规定的各类法定节日假期,具体放假安排结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团公司的正式通知为准。

2.事假: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事假经审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予以抵冲。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3.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的,持有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可休病假,以医生出具住院天数为准,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按法律规定)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其他旁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请,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

5.婚假: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路途转运可另行申请(少数民族向前推两岁),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生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时给予3天生育陪护假。已婚女员工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0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请假时带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数计发加班补助。使用年休假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主管与员工双方协商排定,原则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时不予批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全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2)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计达到两个半月及以上;

(4)产后哺乳期;

(5)有累计旷工3天以上行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杜绝产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因继续完成任务发生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单位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加班2小时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时间可累计,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调休的依据。

3.各单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加班的申请与核准

1.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得到批准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进行加班方可视为有效加班。若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申请时,相关单位应电话请示后再实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否则不予承认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2.加班的核准:

A.工作日安排延时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

B.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加班费的补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方式安排有调休和发放加班补贴两种,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调休原则上在叁个月内安排调休完毕,由加班人员填写《调休单》,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交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资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费。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离职分辞职、辞退(包括除名、开除)、合同期满三类。辞职为员工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辞退(除名、开除)为公司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工作关系为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导致的离职行为。

第二条辞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开除,各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有权辞退;各单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辞退;因各单位不景气公司有权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有权辞退: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违法行为者。

各单位按上述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经集团人力资源核准,并由用人单位向员工出具《员工离职通知书》,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在合同期内即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予以辞退。员工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管理

各单位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个人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1.任何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级递交《辞职报告》,该员工直接上级需在此报告上签署意向性建议后须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员处,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2.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都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同意签署决定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离职前,仍为公司员工,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试用期除外),在此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若蓄意从事破坏活动,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满管理

合同期满员工和公司协商自然终止工作关系的。

1.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五条离职规定

1.员工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即可到集团人力资源或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处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进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2.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当月工资保留不发,直至按规定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月工资予以发放。员工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入职前5天各单位属培训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不计发工资。

4.各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每月底前更新《员工花名册》。

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有关教育培训,包括职前教育及在职相关业务教育培训等。

2.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业务培训,使员工深入了解公司和业务开展情况,培养积极的竞争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并保证员工不因知识贬值而导致职业生涯的危机。

3.公司倡导知识共享,提倡员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识技能、经验、所学到的新知识、新观念等通过内部讲座、内部交流等形式贡献出来,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第二条职前教育

1.职前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在新职工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1天。

2.职前教育培训程序为以下几个阶段:

2.1各单位人事劳资员的面试教育培训;

2.2各单位的教育培训;

2.3现场培训。

3.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3.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3.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3.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

3.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现场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员工的主管。

5.各单位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5.1了解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5.2了解本单位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5.3了解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5.4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员工到项目现场考察,结合现场情况介绍有关项目,增加员工对所经营项目的感性认识。

7.职前教育的教育培训计划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拟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与督查。

第三条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教育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各单位外培由集团人力资源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单位所有外培人员须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2.集团人力资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年初调查主要针对培训的内容、级别、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而年中调查主要针对年初培训效果、满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训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

3.根据年初培训调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年中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根据公司内各单位提出的培训申请,可由各单位内部提供培训资源的,应优先进行内部培训;确定公司内的资源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情况下,挑选适当的外训机构进行培训;

4.2甄选培训机构与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并各单位内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4.3各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填写《培训签到单》,否则视为没有参加;

4.4各单位每次培训完毕由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4.5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等评估,并写出培训报告,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处存档,作为今后定薪、定职的考核依据;

5.外派培训

5.1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称职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5.2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5.3外派培训计划:各单位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领导、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后执行。

5.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

5.6外派培训人员与应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其人事关系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5.7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集团人力资源存档。

5.8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集团人力资源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使激励和约束更好的结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奖惩必须分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2.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经济惩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4.奖惩必须恰如其分,重视社会效果。

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及落实。

6.各单位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第四条奖励

因员工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荣誉或物质利益,以资鼓励,称为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三种。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完成临时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职工作中,确有优异表现者;

3.发现并纠正违纪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或个人品德,足为员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处理中,能够维护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6.对公司内发生的事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提供正确线索或正确的反馈意见,有助于事实的澄清和处理的公正,以及对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者;

7.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二)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优异表现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或拾金不昧者;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者;

7.发现职责外的事故或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损害者;

8.对增进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9.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对主办业务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事件或举报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4.遇有灾变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5.为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做为有较大功绩者;

6.节约原材料、废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第五条、惩处

因员工有过失而给予处分或处罚,称为惩处。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工作过失而影响生产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2.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影响较小,有悔改之意者;

3.办理本职责内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时挽回影响者;

4.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推销物品、睡觉、娱乐、擅自离岗、看小说等,影响较小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领导,情节轻微者;

6.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公司财物和环境卫生,有损公司形象者;

7.没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务,而酒后上岗者;

8.违章指挥和作业,情节轻微者;

9.其他应当给予警告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2.对上级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影响较坏而不听劝告者;

4.未经许可擅自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6.未经许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执行重要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收到客户、供应商、经销商、承包商及合作单位的礼金、礼品未向公司申报者;

9.一个月内受警告惩处累计达两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应当给予记过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级惩处:

1.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屡劝不听者;

4.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的工具,造成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睡觉,或在禁烟区吸烟,影响严重者;

6.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7.屡犯同一错误,影响较坏者;

8.故意毁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9.损毁、涂改重要文件资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11.一个月内受记过惩处累计达二次者(自第一次记过之日起);

12.其他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或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者说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故意探听别人的薪资及奖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资及奖金,而影响员工士气,造成人员不和谐等管理问题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贿、受贿、贪污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查实者;

4.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5.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获取利益(含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9.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参加非法组织,经劝说拒不改正者;

1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情节严重者;

13.连续两年经公司综合考评业绩不佳且无改进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者;

14.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但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相互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内受记过、记大过惩处累计达三次者(自第一次记过或记大过之日起);

1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条实施说明

1.实施奖励和惩处时,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本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公司对员工奖励时,应给予获奖人书面表彰或获奖证书,以发放奖金奖励时视具体情况,事迹特别突出者可另行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重奖。

3.公司对员工惩处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应给予当事人警告或扣薪惩处,特殊情况可进行降职、降薪、调岗等惩处或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处理。

4.受到惩处的员工,自惩处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提报晋升,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第七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项,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子公司奖惩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实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使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获得相应的便利,从而更加安心地为公司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职责

1.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培,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工龄补贴,工作年限以员工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当月满从次月开始享受,计算标准为:工龄补贴额=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顶。

3.节日补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节日可组织些活动或予以慰问品,具体由公司工会执行。

4.食宿补助

为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人员免费提供职工宿舍,统一建立食堂并为员工给予就餐补助。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结婚礼金,由公司工会以示祝福。

6.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落实。

7.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为其发放300元抚慰费,由公司工会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3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人员填写《探望病人领取申请表》,凭病人本人的医院证明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探望费或慰问品,由公司工会以示探望。

9.学历(职称)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对正式员工增设学历(职称)补贴:从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级学历,增加100元学历补贴;中级职称(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级职称,增加100元职称补贴,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予以享受。

10.移动电话补助

集团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补助按照《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11.交通补助

集团各部门每月给予30元公交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除外),由财务审计部每半年办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费补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暖气补贴,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预算标准计发。

13.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员工转正后,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局每年调整的最低基数执行。

14.福利范围、数量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5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6

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5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20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2.2生产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举例:某员工从20__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__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35元。20__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__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7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细则: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应先报办公室,然后经总经理审签,经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办理;如有购置应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3、行政总心要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未经办公室建卡的固定资产,财务部一律不予入账。

4、财务部和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分类计提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6、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支出的费用一次计入当期成本,如款项较大或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

7、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审批程序与固定资产相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定期盘点。

8、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少的采用一次摊销法,对于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公司制度文本参考篇8

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对本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不断扩大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特制定售后服务本条例。

一:售后部门工作

1:根据产品的质保期内对产品因制造.装配.设计.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问题,需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2:对产品使用不同时期,为用户进行设备的培训,并传授产品使用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

3:定期组织和开展对产品重点客户的走访了解本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征求用户对产品在设计、工艺加工及装配方法的&39;意见。

4:宣传、推销本公司的产品及配件。

5: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将收集的信息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

二、技术、采购、生产和质检部门工作

1、技术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与售后服务人员一起做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如是技术部设计问题,需要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方案,与生产、采购一起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2、采购部应该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不能出现设备已到现场而配件不齐的情况。

3、生产部、采购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现场出现的外协、外购件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与供应商联系解决方法,需要供应商去现场服务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并告知设备问题、型号、数量、设备所在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重点注明需要供应商解决问题的时间以及由于质量问题所以产生的承担费用。

3、同时,生产部、采购部要及时跟踪了解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且就供应商服务质量及时与售后服务部门汇报,直至问题的解决。

4、生产部要积极配合售后服务部门的工作,第一时间将现场需要的配件完成发货,如需要采购配合的,要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把所需材料、配件的数量、型号及到货时间,是否直发现场,联系人及电话等交代清楚。

5、质检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售后服务部门解决每一个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设计、采购、生产及时完成就现场需要的服务内容,需要从公司发货的,积极联系发货事宜。

6、质检部门根据售后人员反映的问题及维修服务单的内容,将每次出现的质量问题汇总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将分析结果分发至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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