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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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显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写好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1

一、领取或采购教学仪器,应由实验教师亲自前往。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

二、仪器在转运过程中,实验教师自始自终不得离开仪器,以防丢失,仪器放置不得挤压。

三、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总务主任、实验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

四、验收时应以购货单据为依据,逐件查对核实,不但要验收数量还要验收质量,对仪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点。必要时对仪器进行组装、调试。

五、玻璃仪器及药品要开箱对照装箱单验收。容器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贴牢,塞子是否塞紧,药品是否变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对验收时发现问题的仪器,提出处理意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2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按归属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属于大学或者是由大学代管的实验室;第二类实验室属于国家机构,有的甚至是国际机构;第三类实验室直接归属于工业企业部门,为工业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服务。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3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按院、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接待。

2.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3.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4.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出门。

5.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

2.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内及时送检,送检率必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定期对标准器具与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

4.检定人员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准闲谈,打闹,擅离工作岗位,检定数据要真实,完整,可靠,记录清晰,检定证书填写正确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5.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对所分管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

6.建立和健全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等和原始记录齐全。

周期检定制度

1.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出全厂的计量器具的送检及周检计划。

2.标准仪器,仪表要按规定的计划日期送检,不得延误,避免标准仪器,仪表超期使用。

3.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统一,对所辖计量器具要按规程要求结合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

4.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98℅,标准计量器具的送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本标准室各标准装置,器具均应设有专责试验维护人员。

2.标准计量器具,装置的专责人员,必须持有计量考核合格证书。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对检验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

4.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5.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

6.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8.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计量器具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计量器具遗失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责任性遗失应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办理赔偿手续后销帐清卡。

2.由于年久磨损或使用日久,财质老化,性能精度变坏,经有关部门或我厂计量专业室修理调试后,鉴定不合格,无法修复者,则应办理报废手续,填写“计量器具申请报废单”经上级批准,属自然报废。

3.报废的计量器具由所属计量室收回,交废品仓库销毁,严禁外流使用,并将计量器具在帐卡上,周检计划表中注销,同时将编号,型号,规格,使用部门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

4.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计量器具损坏,除应折价赔偿扣除奖金外,还要做出事故分析报告,按价划入事故考核。

计量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检定人员在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检定记录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对所检定的仪器,仪表,元件等合格者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结论明确,数据正确字迹清楚。

3.检定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4.核验人员应审查检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检定规程,证书上所列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相符结论是否正确。

5.检定人员,核验人员都必须在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上签字,要对检定结论和检定质量负责。

6.各种检定证,包括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结果通知书等,在发给送检定单位前都必须加盖检定单位检定专用章。

7.所有检定证书必须由相应的持证人员填写,经核验后,在检定周期内此检定证书有效,检定证书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4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39;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1.1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1.2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2.1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2.2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4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3.1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3.2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江苏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5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的消耗情况。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文字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气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教学教育装备指导管理站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6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7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篇8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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