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汇报管理制度

| 新华

制度在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给大家分享生产汇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写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有所帮助。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3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5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__年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__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__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6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篇7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0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