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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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要明确制度的目标,确保制度是为了实现组织的长期目标而设计的。考勤管理制度反思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考勤管理制度反思,方便大家学习。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1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8:25~8:30前台打卡登记

8:40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第三十一条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3

一、总则

考勤制度是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组织严密,工作高效。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体在职员工必须参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负责人将考勤结果记录在《考勤表》,企业根据考勤表记录发放工资,违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奖惩规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前厅考勤由前厅经理负责;厨房考勤由厨师长负责。

前厅考勤要求:(企要将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上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下午4:30考勤。

厨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时间:9:00考勤,下午考勤时间:4:30考勤。

凡点名开始时,尚未到达视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没签出门条)视为早退。

三、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伤害)应本人向上级领导请假。不准电话请假,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须出示本人医院病历证明

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四、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五、违规惩罚规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处以5元罚款;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元罚款;

3、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资标准的3倍;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标准的2倍;

6、无故旷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资标准的3倍;

7、旷工累计3次以上,除正常罚款外,公司有权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4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秀的机关公务工作形象,实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缺勤

以科室为单位,按日记载出勤情况,在工作期间内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得随意串岗聊天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第二条迟到早退

由局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迟到早退情况1—2次,抽查情况记录备案,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评比。

第三条集中学习

局内定期安排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需请假的,区管副职干部向局长请假,其他干部向党委副书记请假。所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任何人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按病休天数据实记载,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科级干部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三天及以上、科级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区管副职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长批准。

第六条奖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均由局办公室及各科负责人做好记录,年终按区人事局和局机关百分考核办法执行兑现。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5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实行签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办公室。

二、办公室、财务科以考勤月报表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年终全勤奖,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奖;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奖,婚假、产假按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全勤奖,临聘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60日者,按自动解除劳资关系对待。

三、各科室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院长签字后,院长签字审批,护理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科室护士长签意见、总护士长签意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审批。一周以上须由医务科核实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出具证明,主管院长审批,院长申报,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批请假。

五、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六、因事请假的,累计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资按80%计发;15日以内绩效工资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当年累计事假在31-90日的,工资按60%计发;当年事假累计超过90日的,停发工资。

七、因病长期请假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实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工资按90%计发,无绩效工资,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工资按85%计发,院内专家会诊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按事假执行。

八、婚假、产假等按国家及本省规定执行。

九、劳动纪律及处罚规定

1、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一次,处罚50元,旷工一天,处罚10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按旷工处理。

2、凡工作时间与患者及职工吵架、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处罚当事人100元。影响恶劣的,从重处罚。

3、上班期间有干私活、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经查实后扣50元/次。严重影响工作的,从重处罚。

4、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或脱岗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处300-500元的罚款。

5、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穿拖鞋上岗,违者处罚50元。

6、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

7、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本制度由院办公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6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39;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8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工作时间

4.1.2.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类别

4.2.1.1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产假: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假:员工实行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反思篇9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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