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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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理解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二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1、公司---即指__公司;

2、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3、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4、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5、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6、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7、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8、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资料;

9、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10、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理解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11、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12、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13、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14、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第四条:一般规定

1、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2、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3、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4、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2、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3、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4、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岁的男女青年);

5、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1、向行政人事部带给有关证件;

2、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3、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4、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5、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6、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7、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3、职称证(有职称者);

4、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寸照片四张;

6、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7、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8、婚姻状况证明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忙新员工理解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状况、讲解本职工作资料和要求,帮忙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到达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职责: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四、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职责。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状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状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状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回到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状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状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务必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状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20__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20__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状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20__年(含20__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20__年以上(含20__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4)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三、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必须主管以上职务职责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状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状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潜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务必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状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状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推荐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职责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状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状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持续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务必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三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持续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六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务必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带给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能够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2、以公司名义带给担保、证明;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理解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状况下,才能够理解,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状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四、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带给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带给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职责。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能够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够得到公司适时带给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状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忙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务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培养和举荐人才;

3、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4、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5、改善管理成效显著;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4、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1、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2、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3、带给研究之具体推荐,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4、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到达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5、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6、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1、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2、改善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个性奖。年度个性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1、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2、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6、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7、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8、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9、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0、破坏环境卫生者;

1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3、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14、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15、在办公室吸烟者;

16、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2、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4、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5、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职责者;

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7、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2、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3、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5、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6、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7、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8、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9、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10、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1、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12、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13、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14、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15、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资料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1、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3、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4、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5、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6、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7、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8、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带给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20__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20__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且能够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职责。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状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务必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职责。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务必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透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用心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3、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4、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贴合解雇条件者;

6、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9、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10、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11、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12、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3、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14、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15、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16、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17、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18、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9、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20、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21、带给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2、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23、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24、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25、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推荐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透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透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推荐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取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务必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状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能够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职责人或职责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来源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透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能够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潜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贴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个人工作潜力优秀;

2、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3、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4、到达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5、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潜力和培养潜能;

6、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工作绩效显著;

8、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理解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资料,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职责。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____市__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资料,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带给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员工手册如何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愿景

全国知名康复医院;公司的样板医院

第二条医院使命帮助患者提高生命质量、回归社会;

第三条医院宗旨优质、高效、安全、诚信;

第四条医院经营理念:仁心仁术、博爱惠民;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以病人需要为准则;以医疗技术为核心;以医疗质量为生命。

第五条医院院训优质高效、团结求实、诚信奉献

第二章员工守则和行为规范

第六条员工守则

一、员工必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本职工作,严守职业道德。

二、对工作积极负责,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员工必须认可和适应医院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理念、团队意识和行为规范。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②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积极、热情、主动服务。

③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各种设备和仪器。

④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离岗;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客。

5、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全院各区域禁止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7、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员工着装要按照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0、与医院同舟共济,艰苦创业,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它规定详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行为规范

1、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干净;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不留古怪发型,不浓妆上岗,男士不留长发、长胡须。

2、举止: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患者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拿放物品轻。

3、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微笑,不前倾后仰,不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与患者交谈“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患者至上,热情有礼。

6、行礼(导医):在迎接患者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上身略前倾,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

7、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患者礼让,让患者先行。

8、态度: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招聘、录用及转正、辞职与辞退

一、招聘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为每一个应聘者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

择优任贤原则。以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决定聘用。看文凭的同时更看重人品;看学历的同时更看重能力;

内部优先原则。出现职位空缺,同等条件下,院内正式员工优先录聘。

二、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用人计划(含用人条件和理由);

2、人力资源部根据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院领导;

6

3、经院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事宜。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或考核)。

5、人力资源部汇总招聘考试(考核)结果报经医院领导批准。

6、发录用通知。

三、录用流程

1、被录用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最高学位证、最高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其它相关等级证及培训结业证原件;

(2)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武汉侨亚博爱康复医院员工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审查提交资料合格后,开具相应接收函,并协助办理入档、保险转交等手续。

3、签订《劳动合同》,如需要,同时签订担保协议、保密协议。

4、进行入院教育(岗前培训)。

5、培训完毕后,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安排到任职岗位工作,科室部门安排带教老师;

四、试用期管理

1、医院员工除特别人才经院领导(或公司)批准外,均执行试用期制。

2、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起。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内医院和员工双方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3、试用期工资为核定工资的8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除工资及相关补贴外的其它福利,且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五、转正办理流程

1、员工本人于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向直属领导提交“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统一表格),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考核了解并进行转正面谈,确认后呈院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的转正手续并通知本人。

六、离职管理

医院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一)终止合同

下列情况者,可终止劳工合同:

1.工作合同的解除

凡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工作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

C、被有关部门注销医师、技师及护理等专业资格的员工;

D、除此之外,医院或个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工作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2.员工辞职

A、在正式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流程表》,按表上要求分别处理工作、业务、公物移交手续。

B、员工如未能按规定递交辞职书而擅自离职,医院将不发给任何证明。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将依法追究。

C、曾在本院接受过境内、外培训进修的员工,二年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制度被甲方终止合同,须不同程度补偿医院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受训后一年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100%;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50%。

3.医院解聘:(具体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流程

1、被辞退员工直属上级将《员工辞退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与该直属上级讨论确定后,报院领导审批;

3、直属上级与人力资源部代表与拟离职员工面谈,确定离职后,

8人力资源部发《员工离职通知书》;

4、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通知书》交员工本人,一个月内,离职员工直属上级会同各相关部门督导员工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检查资料的完备性,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工资结算和离职手续等

(三)、辞职流程

1、员工将本人的《请辞申请表》交直属上级;

2、辞职人员主管领导与辞职人员离职谈话,并将会谈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必要时,人力资源部或院领导与辞职人员面谈。

3、劳资双方就此事确认后,人力资源部督导员工本人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中的各项事宜,这一活动应确保员工本人签名,并安排工作交接;

4、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对辞职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5、人力资源部与其它相关部门一起完成相应的更改工作,如修订通讯录、清理信息平台等。

注意事项:

1、员工辞职报告应提前30天提交;

2、直属上级领导应在接到辞职报告2天内完成上述第二项工作;

3、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医院扣发当月工资并保留追究造成相应后果责任的权力。

第九条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发展。

二、培训内容

医院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法律法规知识,医德医风教育、行为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三、培训计划及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各部门年度培训安排、依据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全年培训计划。针对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医院高层管理者不同层次,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定期开展员工手册、素质教育、专业技能、经营管理、师资提高、岗位职责等培训。专业培训由各部门或各病区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备案。其它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师资由医院统一安排或外聘。

每次培训必须进行培训考勤登记,不参加者按全员奖金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在每月奖金中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培训结果考核及运用

1、列入员工年度考核内容,培训后实施专项考核。

2、培训考核结果须取得受训员工上级认可。

3、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受训者,依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扣除奖金;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予以转岗或辞退。

4、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受训者,人力资源部将提请院长予以表彰或嘉奖。

5、培训结果以文字的形式存档,作为使用的依据,并保存至受训者离职

6、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写出总结分析报告,上报院长。新入职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内容和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第十条考勤管理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提前一小时或推后一小时打卡无效。除请假外,没有按作息时间到岗或离岗的,按迟到或早退论处;每次扣除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代人打考勤的,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月旷工累计3天,解除劳动合同;考勤扣款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因手术或病人诊疗耽误没能按时打卡者,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

各科室或部门委派一名考勤员,负责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各部门确定人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委派护士长,医技科室委派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管理员工因病、因私或因公外出(指离开市区)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以及婚假、年假等其他假期。

请假流程:

1、请病假员工必须提前1天(急诊除外),请事假或其他假期的员工应提前2天填写“请假单”,依审批权限规定签字批准;

10

2、“请假单”在签字认可后立即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尽早向主管电话请假,得到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应在1日内补填“请销假单”,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员工有年度休假或存休的,可抵消事、病假,但必须依照请假程序办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做相关休假的减免手续。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即可,请假1-3天的由医务科护理部(行管后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即可,超过3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2、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主任请假在1天的,向上一级负责人请假,超过1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3、医院管理层人员请假均需由院长批准。

4、请假到期按时返院工作的须及时销假(可采取电话方式销假),需延长请假的须及时说明原因,征得医院批准可待返院后补报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以上人员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还应到医务部或护理部备案,返院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第四章薪酬福利

第十二条薪酬

一、医院根据员工从事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大小,确定薪酬标准、按月计发。

二、员工应对个人薪金状况予以保密。

三、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在下月15号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福利

一、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11天。

二、年假

(1)在本院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均享受有薪(基本工资)年

11假待遇。

(2)工作满一年至5年(含5年)的,每年享有假期5天;5年至十年(含十年)的,每年享有假期10天;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假期15天。

(3)年假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使用。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的员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部门领导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经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延至下一年,但不能与下一年度的年假同时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可以按照上班待遇给予补助。

三、婚假

(1)除试用期间内,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都享有婚假。

(2)达到法定年龄给予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符合晚婚规定,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假期,试用期间内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四、产假和亲子假

(1)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有生育指标),享有90天产假,包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医院发放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2)女员工符合指标规定怀孕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基本医疗手册登记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假期;怀孕超过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的假期,待遇同上条。

(3)已婚女员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未领取生育指标)或避孕失败造成怀孕进行流产手术的,不享受产假待遇,按病假处理。

(4)员工妻子分娩,可享受3天亲子假

五、恩恤假

(1)因员工的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去世,给予3天带薪假期。

(2)逾期则以事假相抵。

(3)恩恤费为500元。

以上1-4项休假为带薪休假,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六、工伤假

(1)职工在岗位上工作,因受伤需住院治疗和休息的,需有医院证明和工伤事故报告,由院领导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2)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应在指定医院定期检查治疗,凭医院诊

12断证明,按工伤考勤。

(3)工伤人员医疗终结,依据指定医院可复工证明分配适当工作,本人拒绝复工的,按事假处理。

(4)因工伤旧病复发,由原指定医院开具证明,按工伤待遇处理。(5)工伤休假期间照发全工资。

七、放射假

(1)专职从事放射线、同位素人员每年可享受20天放射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医院给与上班同等待遇的补贴。

(2)来我院不满一年的放射人员不享受相应的放射假。凡一年中病事假累计满二个月(含)以上者,产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当年不享受放射假。如当年休放射假以后再请病、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休放射假。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

目的:准确评定员工所担当岗位具备的能力和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员工的潜力,并给予公正合理的待遇。医院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和职位不同分别设臵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及范围等具体绩效考核:按医院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奖励

奖励分为表扬、物质奖励、职位晋升和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等4种形式。

一、表扬包括科室表扬和全院书面表扬。

二、物质奖励包括奖励奖金和晋升工资。奖金既包括月度奖金、年度奖金,又包括因突出表现而发放的奖金。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完成既定目标者;

(2)完成目标,成绩突出者;

(3)具备较强的业务和管理能力者;

(4)服务态度好,多次受到患者表扬者;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产生很好效果者;

(6)妥善处理紧急事务、防止、挽救重大事故发生或其他情况使我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同严重的违法渎职行为做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8)爱护我院财产,节约资材有突出成绩者。

三、晋级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逐级晋升;优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请院长批准后,可破格越级晋升。公司全体员工均可晋级;符合晋级标准,但无空缺职位的,享受拟晋级职位级别之待遇,暂不任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予以晋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的且符合标准的;业绩优秀、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一个财务年度内,考核成绩等级在优秀级(A级)的;

四、年度评选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五、奖励流程

(1)申请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人力资源部报院长批准后,予以奖励或晋升。

第十六条违纪处罚

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罚。违纪处理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奖金处罚、降级使用、降免职、辞退等6种形式。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口头批评,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一周内迟到或早退1次者;

(2)未按时完成既定目标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聊天或吃零食者,玩游戏、看报纸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禁烟区域吸烟者;

(5)初次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

(6)未经许可携带医院物品外出者;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初次不服从上级领导者;

(2)与领导、同事以及来访者发生争吵或一次服务态度不好者;

(3)首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规定者;

(4)不按医疗流程工作、各种报卡首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病历书写首次不规范者;

(5)首次受到员工或客户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1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工作或午休期间饮酒者;(如是公务招待,须由院长认可;)

(2)初次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虚报考勤者;

(4)两次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属实者;

(5)两次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

(6)两次未按医疗流程办理、病历书写两次不规范者;

(7)一个月内被口头警告累计两次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2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因疏忽致使办公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丢失或遗失重要的经营管理文件、物品或工具者;

(2)两次不服从上级领导,经劝导仍不听者;

(3)在医院内赌博或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两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检查标准规定指标或各种报卡两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者;

(6)故意损坏重要公物者;

(7)发生一般医疗差错者;

(8)两次被员工或患者投诉,经查属实者;

(9)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使用:

(1)散布谣言,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害而有实证者;

(2)违反重大安全卫生规定,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失者;

(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4)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且能挽回部分损失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免职使用(降职只针对管理层员工,降职处理不受级别限制):

(1)工作能力较差,不胜任现职岗位者;

15(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者,职级、待遇降一级,严重的予以免职或辞退;

(3)管理人员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予以两个月的整改和观察期,职级、待遇降一级;有改观的,恢复原职级待遇;没有改观的,将免职换岗或辞退;

(4)对部门管理不严,致使员工有违规行为且经常发生的,予以降职;严重违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免职;

(5)依据医院考核制度,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成绩等级为不合格予以免职。

七、辞退

辞退是指由于员工本身表现不合格或业务工作调整给予员工解除职务的活动和过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1)收受贿赂、回扣,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经核实,予以辞退并退回所有款项、物品,处以收受金额两倍的罚款,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发生违规行为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或严重损坏社会公众形象的,予以辞退;

(3)确因能力问题不胜任现职现岗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适合其发展的岗位,还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予以辞退;

(4)受到员工或客户两次以上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5)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

(6)对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

(7)出现重大医疗事故者;

(8)两次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医疗差错者;

(9)为谋取个人利益,将医院的病例、文件、简报等,泄露给本院以外以及涂改、伪造医院病情证明者;

(10)暗中兼职于医院同行业单位,偷窃医院情报者(情节严重者,将诉讼于法律);

(11)在医院内殴打、漫骂患者和同事者;

(12)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13)向竞争对手介绍患者病源并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1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正当行为影响医院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15)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16)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第六章附则

一、本手册适用于本医院全体职工。

二、未尽事项,按医院决议或通知执行。

三、医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院的发展状况及管理需要,经院办公会批准,可以对《员工手册》之条款进行修订。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离职时,按离职程序到人力资源部交回本手册。

员工手册如何篇3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员工手册如何篇4

一、店长工作职责:

店长工作职责是每一个店店长执行店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店长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店长把握店铺日常工作环节的管理。合理的运用公司赋予店长应尽的责任。并在店铺每日运做的各个环节把握重点,创造佳绩。

1、理解品牌的经营方针,依据品牌的特色和风格执行销售策略。

2、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3、负责管理专柜的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导购的工作表现,及时反映员工动态,并对导购进行培训。

4、负责盘点、帐薄制作、商品交接的准确无误。

5、负责店面內货品补齐,商品陈列。

6、协助主管处理与改善专柜运作的问题。

7、协助主管与所在商场的沟通与协助。

8、定时按要求提供周围品牌在商场的公关推广活动。

9、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登记并提供每天店內客流量资料。

10、激发导购工作热情,调节卖场购物气氛。

二、店长日常工作重点

(一)、人员管理内容:

人员管理是店长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在这个舞台上,不是一个人唱主角戏,一个完整的故事,是需要多个人物来表现的。而店长,则需要把这些人物有效的组织在一起的。以保证演出的质量。作好店面的人员管理工作,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销售业绩,都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掌握店面人员管理的方法,对店长的工作与成长有着极大的帮助。

1、做到考勤的合理控制与人员的妥善安排。它包括安排合理人员的排班、休假、交接班和有效的运用代班人员。

2、能够体谅有特殊困难的员工。

3、能解决内部纠纷,改善人际关系。

4、善于发挥团队精神,避免影响业绩现象发生。

(二)、日常管理工作内容:

店面是一个表演的舞台,店堂内的硬件设施就是布景和道具,而公司一年四季不断变化的货品构成了故事的素材。店长要把这些素材组织成吸引人的故事,讲给每一位光顾的客人。故事讲的好不好,客人爱不爱听,全凭店长的组织、策划和安排、带动。

营业前:

1、开启电器及照明设备。

2、带领店员打扫店面卫生。

3、清点货品,专卖店要清点备用金。

4、核对前日营业报表,传送公司。

营业中:

1、检查导购仪容仪表,整理工服,佩带工牌。

2、店长需掌握每日销售情况。

3、控制卖场的电器及音箱设备(专卖店)。

4、备齐包装纸、包装袋,以便随时使用。

5、维护卖场、库房、试衣间的环境整洁。

6、及时更换橱窗、模特展示、商品陈列。

7、注意形迹可疑人员,防止货物丢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8、及时主动协助顾客解决消费过程中的问题。

9、收集市场信息,做好销售分析。

10、整理公司公文及通知,做好促销活动的开展前准备和结束后的收尾工作。

营业后:

1、核对帐务,填写好当日营业报表。

2、营业款核对并妥善保存,留好备用金。(专卖店)

3、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关闭,杜绝火灾隐患。

4、专卖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店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

三、店长权利:

店长作为商厦管理组织中的一员,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其

在本店人事、货品方面拥有以下指定权利:

(一)人事方面

1、有权利参与营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的初选。

2、有权利向专柜、商厦建议辞退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表现恶劣的员工。

3、有对员工给予奖励和处罚的权利。

4、有权利根据员工表现向专柜、商厦提出调动、晋升、降级、辞退的意见。

5、有权利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评定。

(二)货品方面

1、有权利对公司的配货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权利拒收有质量问题的货品。

3、对店内的货品调配有决定权。

四、店长考核标准:

1、能够遵守公司、本品牌、专柜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指标,完成公司下达任务;

2、能够妥善安排本专柜日常各项工作,做到盘点、帐薄制作、商品交接准确无误;

3、能够主动了解周围品牌销售情况,通过每天店内客流统计分析销售状况变动的原因,并及时改善;

4、能合理安排组织本店的各项组织(评比、学习等)活动,围绕公司整体企业文化能形成本店良好的文化;

5、每月在公司各项人员、货品、卫生、安全等检查中均能排到前前三名;

6、能够协调所在本品牌、专柜与商厦进行良好沟通;

7、具有很强的销售管理能力,销售业绩在本店中最好;

8、具有极强的学习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9、善于帮助本店中所有员工改善工作状态,能够全面培训指导本店员工正确工作;

10、具有强烈的自我约束意识,评选当月无违纪现象,能在员工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

11、能与店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本店员工中具有极强的威信;

12、穿着打扮稳重、大方、得体;

13、言谈举止彬彬有理,有教养;

14、处事公正果断。

员工手册如何篇5

1。服装店人事制度

细则:招聘.上岗.离职.休假.晋升等等内容

2。服装店货场制度

细则:以客为先的执行理念.惩治规则(打闹,聊天,等).淡场工作.旺场工作(安排).进入货(卖)场工作流程等

3。服装店执仓制度

细则:盘点流程.盘点数据.盘点日期.货品进出流程.新品学习内容.滞销分析内容.

4。服装店帐物制度

细则:文件的负责人.交接制度.财物的管理流程(营业款收取).店铺物品申请(需求)

一服装店店员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二服装店薪酬奖罚制度

1.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200+2%销售额提成。

2.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

3.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每月提成+浮动补贴+指标分红

1)基本工资在半年内定为1200元,每半年调整一次。

2)每月提成为当月销售额的2%

3)浮动补贴包括电话补贴,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其中过了试用期可获得100元的电话补贴,而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则由店主灵活发放。

4)指标分红是指店主对整一个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则店员可以得到对应比例的年销售总额分红。

销售总额目标区间分红比例

660000~7__0(月均销售额5.5万~6万)1‰

7__0~780000(月均销售额6万~6.5万)1.5‰

780000~840000(月均销售额6.5万~7万)2‰

840000以上(月均销售额7万以上)3‰

4.每月工资结算区间为每月1号到下月2号,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17号发放基本工资,2号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工资。指标分红的年销售总额的计算区间为当年的11月至下年的10月,计算出来的分红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几天中的任一天。店员若是中途辞职,将不予发放所有的指标分红奖金。

三服装店工作日及假期安排

1.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并告知店主。

2.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2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

4.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末指标分红奖金的机会。

员工手册如何篇6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证明。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员工手册如何篇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培训制度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工龄

医疗期3年以内3-5年5-10年10-15年15-20年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100%100%100%100%100%100%

3个月(含)以内80%85%90%100%100%100%

6个月(含)以内—60%80%90%100%100%

9个月(含)以内——60%80%90%100%

12个月(含)以内———60%80%90%

18个月(含)以内————60%80%

24个月(含)以内—————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固定工资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带薪年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3.凡不符合国家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条其它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岗位管理

第一条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六条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主管经理直接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第七条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须在员工离职当日将离职手续报送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在1日内修改人力资源管理的纪录。

第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离职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转报总裁审批并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体检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历次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相关财务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惩。

第三条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出公司。

第四条其它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分公司人员情况报表需月度进行上报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

内外网使用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包括IGE),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登录内部办公应用系统.

第二条各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内发布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维护和更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到职或者离职的当天及时进行信息的变更。

第三条“员工交流”版面供员工进行产品、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员工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言论;员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内部邮箱仅限用于公司业务,禁止利用公司邮箱传递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注册外部网站或者与同事进行与工作无关内容的交流。公司有权对内部邮箱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惩罚。

第六条公司内部网及互联网络均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保密制度

第一条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行CMOS加密及屏幕保护加密。此两项密码除使用者本人拥有外,应向本部门经理备份,不得泄密给其它部门或个人。如有因密码泄露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其行为等同于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条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六条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八条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拷贝与自身业务无关的文件(文档),复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技术及商业机密。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向总经理申请,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相关部门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员工优秀事迹的表彰,由所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范围内公示颁发。

公司级奖励分为以下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嘉奖、特别晋级,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直销分管副总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发放奖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随时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者;

B、持续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有具体事实者;

C、对社会有显著积极贡献者;

D、其他同等功绩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B、为公司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行为;

E、其他同等功绩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发放奖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减少公司损失者;

B、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嘉奖或特别晋级,并给予晋升工资等级或职务等奖励:

A、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被视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第二条处罚

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罚分为以下三种:申诫、警告、记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诫,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A、初犯错误,对公司有轻度损害者;

B、对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者;

C、其他同等错误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6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

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D、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E、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F、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工资9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轻者;

B、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员工手册如何篇8

一、职业道德要求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服务意识要求

(1)文明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要,努力为用户排扰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入微、有求必应、面面俱到、尽善尽美。

三、仪容仪表要求

(1)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衣扣裤扣,紧束领带(大箭头垂到皮带扣处为准),衬衣不摆放进裤内。

(4)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5)员工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四、行为举止要求

(1)站立时,自然挺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2)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3)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男走平行步,发走一字步,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4)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用户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5)进入上司或用户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6)乘电梯要先出后进,禁止在电梯内大声喧哗。

五、接听电话要求

(1)所有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2)拿起电话后,先致筒单问候,自报公司部门,语气亲切柔和。

(3)认真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4)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5)打电话时,向预先整理好电话内容,语言简练、明了。

(6)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六、处理投诉

(1)员工必须牢记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用户的投诉。

(2)细心、耐心地聆听用户投诉,让用户畅所欲言。

(3)认真地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投诉内容,并把自已作为处理用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迅速而妥善解决用户投诉的问题或转报有关部门解决。

(4)受理投诉者不得涂改、撕毁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诉记录。

(5)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员工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6)对用户投诉应表示感谢,对事件表示歉意。处理完投诉后,应主动回复用户,了解用户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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