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条件要求
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条件要求2023下半年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高等教育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请自行查询,学历认证结果不通过的,将无法进行认定。各类别报考学历条件要求如下: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其他大专以下学历(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等)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23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答:请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报考所在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考试。
2023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点击阅读页面上的河南省笔试报名公告链接,详细了解我省报名考试政策及相关要求。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当次考试有效。
请考生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短信验证,请确保手机号准确。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注册成功的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户籍、居住证(无居住证不需填写)、是否在校生毕业(在读)学校、最高学历层次等信息。专升本已录取未入校的,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填写本科学校信息。
第五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准考证非本人照片的,不得入场考试。
第六步:笔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后,须一次性选报当次所报考试科目。
第七步:考区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提交报名后,由各考区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审核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报名不进行现场审核,在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有误的,相关机构将不予通过。考生提交报名后须在审核确认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务必于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第八步: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缴费前请考生认真检查个人填报信息,确保无误,一经缴费,不能更改。审核通过未缴费的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须考生本人联系报考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申请取消审核,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如遇到缴费重复、缴费失败等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10-82345677)。
2023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是否有参考教材
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2023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须注意什么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