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38元

| 奕玲

每人每月1238元!这是广州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9次提高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州再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38元,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38元

广州再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38元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广州市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等标准。

通知制定背景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 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综合考虑人 均消费支出等因素、综合财政财力保障能力、应对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结构性 上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客观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提高我市2023年 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印发本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8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857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所在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其中:

市财政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其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2413元、2512元、2121元。

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875元。

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2.8元;未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6.6元。

标准执行时间

通知还提出:

本通知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均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本通知印发当月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数进行补发(不含分类救济金)。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类救济标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新标准计算执行。

本通知有效期3年。《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穗民规字〔2022〕2号)同时废止。

咨询途径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进行咨询,电话:020- 8317933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西湖路99号(邮政编码:510030),邮箱:jiuzhuchu@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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