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南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康市教育局决定在20XX年春季开学期间,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护校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餐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和违法制作加工食品行为,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单位:向学生供餐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含民办)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类食品摊贩等。
(二)重点内容:
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1)经营许可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证照或经审批、备案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超能力经营、扩大核定供餐数量范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设计、施工是否经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指导。
(2)场所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功能分区、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要、正常运行;是否有有效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
(3)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晨检制度;采购验收、制作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熟悉岗位职责。
(4)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协议、留存证件,台帐记录是否规范。
(5)原料采购方面: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采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在库食品标识标签是否合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保质期限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6)加工制作方面:重点检查食品是否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用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的行为;是否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豆浆;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加工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加工后的食品存放超过2小时后,是否经过重新加热再销售。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清查无证经营行为。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擅自改变经营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供餐。对校园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未经备案同意的餐饮类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并通报当地政府。
(2)严厉打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行为。以自制面点、自制糕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为重点,严厉打击在食品制作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加大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添加的,一律按最高限处罚,一律吊销许可,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政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监督,严查来历不明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对问题食品在查处的同时,及时追查来源,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严厉查处“瘦肉精”肉、劣质食用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监督,依法查处不按规定索证索票、不按要求记录采购台帐信息行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采购的鲜肉要来自定点屠宰单位,要有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号,肉制品要有检验合格证明。发现来路不明的肉品和肉制品,无标识标签食用油,一律暂控,追踪来源,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一律依法查处,严防使用“瘦肉精”肉、私屠滥肉、病害肉和劣质食用油、“地沟油”。
(4)从重查处污染食品行为。大力整治餐用具不清洗消毒行为,对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欠缺、不按规程清洗消毒、清洗消毒不彻底,不从正规渠道购买集中消毒餐具、不按批次索取消毒合格证明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严防食源性疾病。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力度,对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带病制作加工食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重点食品监督抽检。
针对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中,对可疑食品、问题食品、来历不明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食品加工饮用水、早餐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用油、面粉、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对监督抽检结果,要及时有效应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整治效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 (3月15日前)
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餐饮安全“护校行动”,并对各类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集中整治、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针对排查摸底的情况和具体问题,按照方案要求,整合监管力量,对全市供餐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对抽查学校进行排名,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各防保站自行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成果,总结督查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坚持治理和巩固并进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各被抽查学校,须在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康市食药监局与市教育局上报整改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工作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落实,明确整治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整治重点,市餐监所及各防保站具体实施辖区内春季餐饮安全“护校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专项工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市教育局。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多管齐下整治突出问题。
(三)广泛发动群众,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护校行动”的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共同维护餐饮安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成效,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情节恶劣、严重阻挠执法检查的行为及时曝光。
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上报专项检查中的工作情况,完成各项检查报表,典型案例查处工作。同时,各防保站须在4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报表1、2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篇二:护校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决定,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即日起至年1月底,组织开展 “护校安园”行动,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做好综治(法制)副校长聘请工作,要充分发挥综治(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要对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指导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校园要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学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以校园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结合综合警务改革,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警力或辅警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三、工作机制
学校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护校安园”行动协作配合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开展。
(一)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会商制定工作措施,适时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巩固成效,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考核机制。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成立由吴宗孝任组长的“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宗孝
副组长:陈贵宏 黄再天
成 员:高山小学全体老师
(二)明确职责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规范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沟通工作情况,确保数据详实、准确,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同时,要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墙报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篇三:护校行动方案
为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局要求,我局决定从20XX年2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检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督促落实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二、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党委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二提升、二推进”的任务目标,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全县“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晋军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治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何伟兼任。负责全县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协调指导和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查校园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要迅速会同各乡镇党委、政府、教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逐一梳理检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治安乱点,要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要建立经常性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限期解决问题。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管重点人员。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社区、村庄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与学校有矛盾纠纷的人员要开展化解工作;对不能及时化解的,要部署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控措施。同时,对校园周边其他各类重点人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人员、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落实教育、疏导、稳控。对精神病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及各类公场所轻微滋事、扰乱秩序的,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三)严密防控网络,大力整治周边秩序。要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注重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实现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加强校警管理,切实把校警用在工作岗位上,并强化日常管理。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发挥乡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巩固“五个全覆盖”,即:校警护校全覆盖、视频监控全覆盖、护学岗制度全覆盖、法制教育全覆盖、法制副校长全覆盖。要根据辖区校园分布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指导,大力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法制宣传,严打涉校犯罪。各派出所要利用寒假开学的机会,深入辖区校园,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和防范教育。通过法制讲座、防范教育,向广大师生讲授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发生警情如何报警求助、如何自救等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自救能力。2月底以前,各所要完成安全教育活动,影像资料上报治安大队。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重大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局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3月31日)各派出所要按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利用平面、立体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所要全面铺开学校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所长要亲自过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对重点问题和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派出所对未完成工作目标或学校及师生不满的要责令重新整治,对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要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派出所要从“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所长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问题解决要到位。要在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销账不放过”的要求,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切实做到“时时有亮点、处处有突破”,力争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各派出所所长为校园周边治安直接责任人,务必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民警人头,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不流于形式。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园周边治安混乱、重点人员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坚决做到“出事即问责,一查即到底”。
(四)协作配合要到位。要会同综治、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定期检查评估安全防范效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
(五)信息报送要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树立情报信息意识,保障信息畅通。每月1日前,各所书面上报阶段性小结(附开展工作影像资料);每月1日、15日前上报《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20XX年1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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