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
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篇一
20xx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为继续把我镇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按照上级要求,“八一”期间要广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活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关于做好年‘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活动实施方案”。
一、xx镇走访慰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走访慰问时间为:20xx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三、慰问活动指导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主管负责人:黄伟华副镇长;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实施单位:镇政府及其下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社区。
四、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对象及人数:
1、烈属:3户
2、在乡复员军人:21人
3、在乡伤残军人:5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196人
6、“五老”人员:19人
7、特困退伍人员若干名
五、各类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
1、烈属:1000元/户
2、在乡老复员军人:500元/人
3、在乡伤残军人:500元/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0元/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300元/人
6、“五老”人员:300元/人
7、特困退伍军人:200—500元/人
以上经费及具体事宜均由镇民政办负责在7月26日前准备好。
六、具体做法:
1、开好两个座谈会:
在镇政府召开东江纵队老战士、烈属代表、伤残军人代表、参战人员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会议及镇政府大院内退伍人员座谈会——负责单位:党政办、民政办。
2、开展走访帮扶、慰问:
(1)镇三套班子成员:
在8月1日前,镇三套班子成员一定要到挂钩联系户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为挂钩联系户解决“三难”问题和信访难题。同时也要向他们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和信访条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对特困复退军人对象家庭的慰问,可以参照上述实施方案进行,各包片领导对本片各村优抚对象的慰问,按往年做法,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各类对象慰问金,上门慰问,并将在慰问过程了解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到镇民政办。
(2)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
对于挂钩我镇优抚对象的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来我镇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时,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一定要热情接待,并派专人陪同带路,同时要告之本村的优抚对象,不要对来慰问的领导提太高或不切实际的要求,确保走访慰问顺利进行。
对有些领导因公务忙而派代表来,村委会干部要同样陪同上门,原则上不要包办代理,避免挂钩联系户的误解。因为县委县政府有通知要求,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领导除应送上政府的慰问金外,挂钩领导个人还应有200元以下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3、各部门务必在8月1日前对本单位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一起,召开座谈会并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镇民政办下拔给各村的复退军人人均20元也可作为座谈会经费,有条件的村委会还可以组织其它相关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单位:镇民政办。
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篇二
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激发军民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丰富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推动街道双拥工作。根据城关区双拥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特别是走访慰问驻军、慰问烈军属是我们多年的老传统,各单位要利用“八一”建军节这个契机,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宣传在双拥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军民共建的成果。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我街道辖区内目前主要有2个驻军部队,即兰州军区、兰州消防支队广场中队。节日期间街道将组成慰问组到驻军走访慰问,并与部队领导开展座谈活动,各社区和辖区各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
三、广泛开展关心关注优抚对象的活动
节日期间要多关心、帮助广大优抚对象,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节日期间各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以关心关注优抚对象为核心内容的双拥活动,有条件的应购买些慰问品,同时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人家属、烈属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家中,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适当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少年和学生为优抚对象做好事。
四、工作要求
(1)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大力弘扬主旋律,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
(2)始终突出思想教育内涵,要充分发挥重大纪念活动思想教育宣传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按照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以书面上报街道。
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篇三
为纪念“八一”建军节89周年,经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一”宣传和走访慰问系列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
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
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
4.向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
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
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工作。
八一建军节“关爱老兵”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牢记历史、珍爱和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结合“双拥在基层”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老兵”七个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老兵”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主要参加战争对象为:
(一)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复退军人;
(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复退军人;
(三)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部分复退军人;
(四) 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退军人;
(五)曾经参加过其他战役的复退军人。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对原在职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以上)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入伍、退役、参战、立功等基本情况。
(二)年7月-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老兵”身体状况情况,合理安排参加“关爱老兵”活动,给予“老兵”们政治生活关怀。
(三)年2月底前,完成活动总结。宣传“关爱老兵”活动的目的意义,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活动内容:
(一)宣扬“老兵”精神。联合县广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制作报道有关抗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老兵”事迹等专题节目,在纪念日期间报道,记录老兵们无法释怀的历史记忆,还原刻骨铭心的烽火岁月,号召人们要铭记过去,珍惜现在,展望未来。
(二)邀请老兵参加“八一建军节”文艺联欢活动。联欢汇演活动中加入与功臣和老兵有关联的节目,佩戴大红花和选代表作为评委参与评分。对行动不便的老兵,可由义工负责接送。
(三)举办演讲活动。8-9月份,邀请老兵给驻善部队官兵举办战争故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以曾经参加过战争的老兵回忆战争经历、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反现代战争中作出的巨大贡献,鼓励官兵在新时期下的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贡献。
(四)举办烈士公祭活动。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代表、驻善部队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老兵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公祭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
(五)走访慰问老兵活动。八一建军节和抗战胜利纪念日前夕,由领导带队走访部分抗战老兵等代表,帮助老兵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老兵政治关怀。
(六)开展“老兵”短期疗休养。9-10月专门组织为身体欠佳的、荣立战功的复退老军人赴省荣军医院参加短期疗休养。
(七)居家服务老兵活动。将身体欠佳的、行动不便的在职、在乡复退军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免费享受“颐养惠老”居家养老服务流动车上门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关爱老兵活动是“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与“双拥在基层”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落实各项活动内容,以此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掌握情况,积极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做好“老兵”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活动内容和“老兵”实际情况,推荐参加活动人员,保障安全工作。
(三)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各单位可帮助老兵解决实际困难或根据各自实际,相应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同时做好总结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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