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赛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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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网信办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指导举办的一项以“科技创新,成就大业”为主题的全国性创业比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业大赛宣传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创业大赛宣传方案【篇1】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__102号)精神及大赛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一、赛事名称

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二、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三、大赛目的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支持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4、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简称孵化器协会)

5、协办单位

各市科技局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

仙瞳芳晟基金(北京)

(二)安徽赛区组委会

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厅长兰玉杰副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刘明平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吴天宏安徽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少华委员

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李林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储常连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汪代启安徽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刘晓燕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调研员管荣生安徽省科技厅宣传中心主任凌岚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秘书组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项目组负责参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初审等工作。

会务组负责大赛会务、赛场安排、协调,专家接待等工作。宣传组负责与省重点媒体单位联络沟通,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赛区创新创业氛围。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人员待定)。

五、参赛条件

安徽赛区赛事分设团队赛和企业赛。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20__年6月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20__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六、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一)报名

安徽省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__年5月1日-6月15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安徽赛区组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__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安徽赛区赛事安排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安徽赛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团队名单。晋级企业需接受安徽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1.初赛:时间:20__年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评委对报名企业参赛商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符合条件企业和团队参加赛区复赛。

2.复赛:时间:20__年7月20日-7月30日

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企业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进行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从复赛的企业组选取前35名、创业团队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3.决赛:时间:20__年8月1日-8月15日

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决赛的35家企业和10家团队进行决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安徽赛区企业组、团队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七、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复赛规则:

1.晋级企业、团队分7组平行进行复赛,每组设3名评委(1名投资评委、2名专业评委);

2.每家企业25分钟时间,15分钟企业自我展示(企业PPT和产品),10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及打分;

3.参赛企业按照抽签次序,依次进入所在分组会议室参赛;

4.小组赛事完成后,评委对结果进行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企业和团队。

(二)决赛规则:

1.晋级决赛的企业、团队进行决赛,设5名评委(2名投资评委、2名技术评委、1名企业评委);

2.每家企业12分钟时间,其中8分钟企业自我展示(企业PPT和产品),4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及打分。评分结果现场公布,以全体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赛出安徽赛区团队组、企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分别从企业组、团队组按获奖排名推荐优胜企业、团队进入全国赛。

八、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安徽赛区将评出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企业奖20名,优秀团队奖5名。

(二)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予以创新创业贷款支持;

4.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5.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三)入围全国赛的优秀团队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2.选择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众创空间(苗圃、创业咖啡)落户的,享受一定期限免收房租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3.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培训;

4.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九、安徽赛区评选机构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仙瞳芳晟基金(北京)、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火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兴江南天源创业合伙企业、合肥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闽商股权投资集团、合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和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大赛宣传方案【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适应社会需要,根据我院就业指导中心《“诚得杯”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特举行会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x

2、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会计学院20__、20__、20__级学生

三、参赛形式:

报名参赛者可分为四类:商业计划书类、实体创业类、电子商务类、在校大学生校园创业体验类、创意类

1、商业计划书类

参赛团队由1名指导老师和4名学生组成。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包含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报名截止4月4日。

2、实际创业类

指在校大学生实际从事创业等商业活动三个月以上,取得一定成效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实际创业人员参赛。报名截止3月24日。

3、电子商务类

指在校大学生以本人身份在各类网上注册开店,经营三个月以上,店铺信誉良好、取得一定业绩的大学生创业者。以实际创业人员参赛。报名截止3月24日。

4、创业体验类

指在校大学生在组委会划定的校园内区域,围绕大学生校园消费的特征,展开创业实践体验。每个团队由1-2名学生组成。报名截止3月24日。

5、创意服务类:指在校大学生围绕产品或服务产生创意,产品设计、广告创意和其他项目的设想规划,提供设计作品、创意方案和设计规划。报名截止4月1日。

四、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类别不限,包括农林牧类、轻纺食品类、生物医药类、化学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机械能源类、服务咨询类、文化艺术类、建筑交通类、教育培训类等。

2、参赛团队在深入研究、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产品或服务完成具体、完整的商业计划。产品与服务包括:团队成员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经授权的专利,引用其产品;可行性强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针对区域经济提出的优势论证方案。

五、活动形式:

初赛:参赛同学自己确定设计的领域和方向,充分展开市场调研及设计成果制成方案。参赛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团队方案(创业计划书简本,A4纸不得超过5页)。我院将会组织邀请评委对作品进行评比,并将择优选出30支团队入围复赛。

复赛:复赛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入围复赛的30支团队中选拔20支队伍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20支参赛队伍可以通过评委会提出的点评意见对作品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

决赛:进入决赛的队伍可以在得到组委会发出的决赛通知起到决赛方案提交截止之日前,对决赛方案进行修改。通过初赛与复赛的方案,结合专家的建议与要求,重点准备现场答辩与陈述,现场陈述要用PPT文稿进行演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陈述后参赛团队要接受评委会给予的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答。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秀奖十一名,优秀组织奖五个。

获奖团队将代表我系参加学院“诚得杯”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

七、注意事项:

1、参赛学生以辅导员为单位提交电子报名表到就业服务站国俊卿老师处。

2、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与成果,若出现违规或侵权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大赛办公室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以及评奖的资格。

3、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参赛队员的姓名。若需要请以甲乙丙丁或A、B、C、D代替。

4、参赛学生若在比赛期间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大赛办公室。

5、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均可在课外学分“创新与创业”一项中记相应分值。

本次活动由会计学院就业服务站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3

一、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计划大赛

(二)活动时间

每年11月底,12月初

(三)活动宗旨

活动旨在通过大赛形式,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化“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

(四)活动主题

积极创新快乐创业

(五)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大学生。

(六)主办部门

院团委、院就业指导中心、院思政部

二、活动要求

(一)参赛要求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者必须是我院在籍的学生,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作品要求

1.参赛者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项目计划书。计划书应着眼于特定市场、竞争、营销、财务等策略方案,阐述把握机会的过程并说明所需资源;

2.参赛项目需立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

3.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4.参赛作品字数在3000-7500之间,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文笔流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现实联系紧密;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创业新人形象。

(三)项目计划书评分细则

1.清晰性:考虑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是否合理。(10分)

2.完整性:是否包含项目计划书所需的各个要素。(10分)

3.实际性:现实项目设计目标的途径是否考虑到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的特质、社会环境以及相关的因素。(10分)

4.变动性:目标是否具有弹性或缓冲性,能否依循环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10分)

5.具体性:项目设计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是否具体可行。(10分)

6.前景发展性:是否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景可行性,设计是否具有事实依据。(10分)

7.持续性:对于市场每个发展阶段是否持续连贯。(10分)

8.可评估性:设计是否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目标,能否随时掌握市场的执行状况,能否为设计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10分)

9.全程性:拟定计划时是否考虑到项目发展的整个历程,并作出全程考虑。(10分)

三、活动流程

(一)初赛。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评选出2-3项参赛作品进入决赛,(如参赛作品数量众多,可按比例提高进入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5项)。初评结束日期为每年11月中下旬;

(二)决赛。学院将在每年11月底,12月初对各院(系)选报的参赛方案举办院创新、创意、创业计划大赛,参赛选手现场陈述作品,评委对选手提问,最后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作品进行评选、打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决赛得分的方案。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二等奖2名:获得相应排名的选手。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三等奖3名:获得相应排名的选手。奖励:获奖证书+奖品

鼓励奖若干名:所有通过初评的参赛者都获得鼓励奖。奖励: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一个:学院根据各院(系)组织、宣传和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数量、成绩等因素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二)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学院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四)学院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创业大赛宣传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__〕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20__〕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校园创新创业训练氛围,我院定于20__年3月举办电力学院第三届“电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梦想青春,创业无限科技创新,成就未来

二、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承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团委

四、大赛形式及评分标准

1.大赛形式

比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大赛由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组成。

2.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内容由两部分组成:项目书、执行过程和项目取得的成果及预期前景(占总成绩的50%);PPT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占总成绩的50%)。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月16日—3月5日)

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赛;学生在此期间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相关技术知识学习,组合团队,选定项目,认真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

2.报名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年级认真组织赛事报名工作。鼓励专业交叉、学科融合,尽可能扩大学生参与面;学院可针对创新创业项目情况,邀请相关创新创业专家对参赛学生和项目进行指导。

3.初赛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初赛,邀请专家对创新、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核、答辩,各年级初选时要从创新、创业计划书创新性、项目技术、经营思路、资金情况、商业模式、市场前景、与专业的结合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选。参赛团队于3月15日前报送初赛材料至学院团委,具体报送材料和报送方式见两附件中实施方案。

4.决赛阶段(3月21日—3月27日)

决赛将邀请创新创业经验丰富专家和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和指导,最终评选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创新决赛暂定于4月15日,创业决赛暂定于4月22日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创新大赛和创业大赛均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均设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若干。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资金奖励。

七、获奖项目应用

对于本次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进高一级层次的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参加校级“华彩杯”创新创业大赛。

八、有关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意义,以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和意识,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从而推动我院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2.各年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师生参加比赛,按规定时间完成做好初赛和决赛参赛项目和团队的选拔、报送、培训和指导工作。

3.参赛团队提供的项目需保证是原创,若发现抄袭他人项目将取消比赛资格,若提供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则由参赛人员自负后果。

4.参加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比赛且获奖项目不再参赛。

5.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创业大赛宣传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__〕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__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__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__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__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__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__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公众号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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