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知识
企业火灾逃生自救
1、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的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此外,还可采取断绝可燃物的方法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如将起火后附近的可燃物及时移至安全地点,不能搬动的,采用不燃材料隔挡;对易燃、可燃气体,可采取关闭有关阀门,切断可燃物的供给;对于流淌的可燃液体,可用泥土、黄沙筑提等方法,阻止其流向易燃、可燃物存放处。
(2)救人第一
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消防人员首要的任务就是把受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人与救火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
(3)主次分明
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发现起火后,无论火势大小,都应及时拨通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火灾的发展令人难以预料,即使火势较小,但由于对起火物质的性质不了解,使用灭火器材不当或者灭火器材失效等原因,扑救不力,会造成火势越来越大。若此时才想起报火警,由于错过了火灾初起阶段灭火的时机,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有些火灾不能及时报警,主要原因有:
1)不会报警;
2)错误地认为消防队灭火会收费;
3)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扑灭;
4)企业发生火灾怕影响评先进、评奖金,怕消防队来了影响不好,怕消除队批评,怕追究责任;
5)有的单位甚至错误地规定报警需领导批准才行。
上述因素的存在严重延误了报警时间,往往使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最终酿成重大和特大火灾,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说:“报警早,损失小”是无数次教训的总结,及时报警是起火后的首要行动之一。
2、在企业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的突然降临,会使火灾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惶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成为火灾现场的一个首要课题。
(1)要有疏散预案
为帮助受火势威胁的人员有秩序地脱离危险区,必须有组织地进行疏散。一旦发生火灾时,应按既定方针和工作预案组织疏散。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组织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火场上受火势威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着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着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2)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在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初期阶段,人们还不知道发生火灾,若被困人员多,且疏散条件差、火势发展比较缓慢,失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应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不利区域内的人员,让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人员疏散。在火势猛烈,并且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同时公开通报,让全体人员疏散。
(3)分组实施引导
由于人们急于逃离火场的心理作用,起火后可能会峰拥而滞于通道口,造成拥挤堵塞,甚至发生挤压。此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为人们指明各种疏散通道。消防中心控制室内或分控制点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值守人员通过监控、电话或员工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后立即启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拨通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然后开启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扩散威胁的严重程度区分不同的区域层次顺序,逐楼层、逐区域地通知,并沉着、镇静地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
(4)自救互救
1)楼内失火可向着火层以下疏散,逃生时不要乘普通电梯。
2)在火场中逃生,首先要防止有害烟雾对人身的伤害。
3)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4)当楼梯被烈火、浓烟封闭时,可通过窗户、阳台逃往相邻的建筑物,或者寻找没有着火的房间,或将门窗封闭,防止烟火入侵。
5)如果烟雾很浓,房门已经烫手,说明大火已经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此时应该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也可以利用室内备存的绳索或者将撕开的床单扭成绳状逃生。p副标题e
企业消防知识
1.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属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属管理职能部门。归属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专用仓库以及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6.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时刻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8.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9.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3.不要在宿舍、生产车间、厂房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
14.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应堆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和木材、纸张等易燃物品附近。
15.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粘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如果长时间堆积在一起,很容易自燃而发生火灾,应勤加处理。
16.植物堆垛应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同时做好防潮。堆垛不宜过大,应加强通风,并设专人检测温度和湿度,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17.企业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18.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时,要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19.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20.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
21.发生火灾后,住在比较低的楼层被困人员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索缓缓下滑逃生。
22.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可以暂时转移到楼层避难间或其他比较安全的卫生间、房间、窗边或阳台上,并采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23.在被困房间内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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