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电安全知识_食堂用电管理规定
食堂用电安全知识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节能增效,特制定食堂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规定
一、时常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设备设施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工作。
二、择洗、切配肉菜食品、使用煤气灶炉及电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使用说明操作规程规范,严防工伤事故发生。
三、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洗电源开关插头、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四、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五、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
六、热水器、电饭煲等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
七、发现电器设备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安排维修。
八、电气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供电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九、天燃气灶炉必须专人使用,并严格遵守操作使用规程。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连接管道松动破损漏气,及时报修。
十、停电、停气、停水和下班时,关好一切不用电力电器设备、燃气阀及水源阀。
十一、加强洗滴剂、消毒杀虫药品使用管理,防止误用、误食。
十二、违反以上操作规定,造成资源设备浪费、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食堂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免产生用电过负载现象;
5、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6、饭堂定期每月一次对饭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8、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9、饭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10、提高节能意识,餐厅内夏天平时使用吊扇,空调设备在室温超过30℃时才启用,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5℃,开餐前10分钟空调开启,用餐结束后及时关机;
11、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12、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食堂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一、加强环节监控,确保学校食堂规范运行
各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关爱健康,关爱生命。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堵塞漏洞,确保安全,节能降耗,降低成本。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控制综合毛利率和利润率,严格控制食堂成本,规范伙食价格。
1、加强采购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和降低进货成本。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原则,防止积压、霉变、过期和浪费。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对大宗物资采购,我县将逐步实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大宗物品最低采购价,以降低单位采购成本。学校自行进行招标采购的,要建立饮食工作招标采购小组,认真制订操作性强、客观、公平、公正的集体招标制度和细则,对集体招标采购的原则、纪律、范围、方法、采购程序、验收、结算、奖惩等要严格规范。原辅料零星物资采购,一定要由有资质的单位供货,并实行以校为主比质比价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定期轮换。要适时调整主食与菜肴结构,确保所购物资质优价廉,经济实惠。要严把卫生质量关,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保质期已过的产品,严禁低价购进卫生质量无保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加强人员管理和操作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和降低加工成本。要把懂管理、善经营的干部安排到食堂管理岗位上,分期、分批地培训烹饪技术人员,有计划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技能。各种食物搭配要讲究营养、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做到细心制作,粗菜精作。饭菜加工全过程要坚持“精细化”原则,尽可能增加花色品种,基本满足不同口味和各种消费层次的需要。
3、加强水、电及燃料管理,降低能耗成本。学校要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气,尽可能使用节能环保炉灶和厨具。要加强食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开支。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用电、用水、用气的费用不得在食堂列支。
4、加强岗位管理,降低用工成本。学生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要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定薪、高效。要根据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结合学生就餐人数,确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工作人员数量,鼓励学校富余人员到学生食堂工作,尽量减少临时聘用人员。要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格财务制度,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1、规范成本核算行为。学生食堂实行全额成本核算,其伙食成本主要包括主辅材料费、水电费、燃料费、人工费(不含在编人员)、小型用品的添置及其维修费。大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添置应在学校基本设施建设中预算安排,不得将购置费及折旧计入学生食堂经营成本。合理制定饮食成本核算和定价规则,调整成本支出结构,规范不同层次饮食的毛利率范围。学生食堂与教职工食堂应分开核算,不得用学生食堂的费用补助教职工伙食。要严格食堂财务开支范围,严禁将“教师生活补贴”、“课时津贴”、“实物性福利”等计入学生伙食成本。食堂经营取得的盈利必须全额返还,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学生食堂的盈利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和各种津贴、补贴。
2、规范收费管理。食堂所有收费都必须开票到缴款人。使用售饭菜系统的学校,充卡人和收款人必须分开,学生充卡必须先开票缴费,然后凭充卡联充值。学校食堂收费一律使用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如东县中小学伙食收据”、“如东县中小学伙食结算凭证”,严禁使用不合规票据,凡擅自使用非统一票据收费的,一经查实,视同“小金库”处理。要严格控制伙食价格,合理收费,在保证学生吃饱吃好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每学期初,各县直学校、各镇教办要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统一拟订学生伙食收费标准,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同时明确,从年开始,全县各中小学取消学生向食堂投面、油等的做法。对学生投米的做法,目前不实行一刀切,各镇可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投米的数量,今后将逐步取消学生自投的做法。
3、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学校食堂要根据就餐学生规模,设立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严格执行《如东县中小学食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按要求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管账理财,全面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再次强调所有单独建伙食帐的学校,年必须实行会计电算化。如条件不成熟或规模较小的学校,可在中心学校帐套中另行增设独立账套进行操作。
4、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学生食堂账目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账目进行民-主理财,要按月公示理财结果,使学校师生及时了解食堂的经营状况。各学校要成立学生、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购进的米、面、油、燃料、辅料进行审核,对饭菜价格、质量进行监督,促进学生食堂民-主管理。
三、强化组织督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1、县教育局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管理,建立教育局、镇教办、主办学校、学校后勤四级管理体制。局勤工办为学校食堂管理的主要管理职能科室。局其他相关科室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原有职能不变,协同勤工办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教育局将定期召开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总结、评比,推广先进食堂管理经验。
3、局勤工办、财务科、监察室、审计科以及各镇教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工作的常规性审计检查监督。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挤占、克扣、挪用、截留学生食堂收取的学生伙食费,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4、各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机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和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要固定专人负责。
5、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学校的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同时,每学期要在各校就餐学生中开展两次伙食满意度测评,对检查、抽查和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除进行书面通报外,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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