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激励方案范文模板5篇
以学校为每位学生发展提供服务为理念,通过一定的奖励方式,引领学生树立学习发展意识,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学生激励方案”,欢迎阅读与借鉴!
学生激励方案1
为了充分调动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高考备考积极性,激励学校勤奋、科学和有效地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促进全市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考优胜奖
1.以《天门市20_年高考评价方案》计算的得分和上线绝对数等因素,兼顾学校类别,确定全市3-5名学校为高考优胜奖获奖单位。
2.获得高考优胜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6000元,奖分管副校长4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3000元。
二、高考进步奖
1.第一批培养目标数小于20人的学校,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权重为4:6)的综合评分确定前1-3名奖励对象。横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中考进口与高考出口总均分的提升比例,纵向比较主要考察各校20_年高考本科上线率与近三年来高考本科平均上线率的提升比例。
2.获得高考进步奖的学校,除获得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_元。
三、高考特色奖
1.以各校体育艺术本科(含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传媒等)和飞行员的录取数占全市录取数的比例、占全校考生数的比例按6:4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名次在前1-3名的学校,评定为高考特色奖获奖学校。
2.获得高考特色奖的学校,除获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励外,另奖学校校长4000元,奖分管副校长3000元,奖高三年级主任20_元。
以上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四、先进个人奖
1.在天门市20_年高考总结表彰会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获此项奖励。先进个人的实际奖金数与所在学校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即奖金数=奖金基数_完成率。奖金基数根据当年全市高考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2.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计算办法为: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学校,考核一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大于或等于20,小于50人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一、二本完成情况;一本目标数小于20的学校,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综合考核二三本完成情况。
3.全市先进个人名额为先进教研组长12名,先进班主任14名,优秀高中教师70名。具体名额将依据各校实际参考数、高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高考培养目标完成率小于20_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奖励方案的学校,该项所有奖金自动取消。
五、清华北大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天门中学:全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各3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上述奖励对象各增加20_元。学校考上清华北大3人及以上,班级考上1名,奖科任教师3000元;考上2人,奖科任教师6000元;考上3人,奖科任教师9000元。如此类推,上不封顶。
2.市实验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各5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5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3000元。
3.其他高中:考上清华北大1人,奖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高三年级主任、有关科任教师8000元。每增加考上1人,科任教师增加8000元,上述其他奖励对象各增加5000元。
六、特别贡献奖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一名,分别奖学校7万元,奖教科院3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二名,分别奖学校5万元,奖教科院2万元。
获全省文科或理科总分第三名,分别奖学校3万元,奖教科院1万元。
该项奖金分配按当年市教育局制定的有关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本奖励方案适应全市各普通高中。
对天门职院中职生高考的评价与奖励另行规定。
对市教科院的评价与奖励将依据全市重点本科和清华北大完成的情况进行。奖金标准为:院长、分管副院长、高中教研员分别比照全市高中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的平均获奖数。
学生激励方案2
为激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评定对象
凡在我院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均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
(一)特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金额为3000元。
(二)一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金额为_元。
(三)二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4%,金额为1200元。
(四)三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6%,金额为800元。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二)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三)考查课优秀以上;
(四)任课教师评定优秀;
二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三)考查课优秀以上;
(四)任课教师评定优秀;
三等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考查课优秀以上;
(四)任课教师评定优秀;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二) 奖学金原则上以班为单位进行评定,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测评分由高到低择优评定,严格坚持标准,高等级名额不满时可在低等级中相应增加名额,适当调整各班的比例,但不得突破本系总名额。
(三) 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够条件弄虚作假者获奖的现象。
(四) 学生的综合测评分由操行成绩(30%)、学习成绩(60%)、任课教师鉴定(10%)组成。
(五)综合素质测评按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执行。
(六)学习成绩为学校必修课的分数。
(七)任课教师签定为任课教师对参评者学年内课堂纪律、完成作业、考试成绩等情况的总评。
(八)综合测评分相同的,学生干部优先;都是学生干部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相同,学习成绩列前者优先。
(九)符合上一等级评比条件的学生,如因名额限制和排序没有评上,进入下一等级评比。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 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各班召开班会作个人总结,本人申报等级。
(二) 辅导员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科成绩及操行考核情况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
(三) 各系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学生处审定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四)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时由院领导统一颁发。
第六条 限制条件
(一)受处分的学生学年处分没有解除的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规定活动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费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但学期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或旷课三次以上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比。
学生激励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信念教育为导向、以教育激励为手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激发和唤醒学生内动力,让广大学生把学习当作天职,把激情化为动力,把理想变成现实。勉励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毅力,教育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正确对待挫折,自立自强自信,从“被成长”中产生生命自觉,用自己的力量成长,最终达到成人成才。
二、达成目标
通过励志教育,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学生学习上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品行上由“不敢犯错误”到“不愿犯错误”的转变;
3、管理上由“我被管理”到“我管理自己”的转变;
4、发展上由“要我成才”到“我要成才”的转变,
三、组织领导
搞好励志教育主题活动,是学校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的良好途径。为此,学校成立励志教育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景通
副组长:郭金萍 姚珊珊 贾书薪
成 员:级部主任、政工组长、全体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宣传动员
1、学校政工处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长”德育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可结合升旗仪式),发出“自立自强,励志成长”主题活动倡议。各级部和班级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年级活动计划。
2、各班举行主题班会,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了解励志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学习《励志习惯养成方法》,读励志故事,通过不同形式创设励志氛围,激发和唤醒内在动力。
3、组织学生课外收集整理感动自己的中外成功人士的典型材料,利用班队会时间进行交流,也可以召开以“等主题我的未来”、“扬理想风帆”、“有志者事竟成”等主题的班队活动。
4、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文化长廊等励志教育宣传阵地,宣传开展励志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创设教育氛围。下发励志学习材料组织师生学习,让励志教育深入人心。
(二)活动实施
1、采用“每日三步育人模式”,开展日常励志教育。
A、励志故事、语录。政工处精选部分励志小故事发送给各年级,各年级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自己寻找适合年龄段的励志小故事互相分享。班主任利用晨会时间带领读故事,谈体会或者写一句体会感言。精选励志语录,班主任利用晨会时带领学生集体朗读。对于一些精选语录,还可以利用升国旗的时候,全校师生集体朗读。让学生在读故事、诵语录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励志教育,让故事中的人或事走进学生内心,使教育意义深刻久远。
B、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不只是学生的成长记录,更是师生交流的重要载体。学生填写的方法,要求“只记进步不记忏悔,只记快乐不记烦恼,因为进步和快乐的累积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助我前行。”我们要求也可以记录心情和计划,因为只有如此才可以和教师进行很好的交流,教师的指导才会更全面更深入。教师查看成长记录时,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特长,以符号、笑脸、等级或简短评价等给以肯定、激励和鼓舞。教师查看的时间,要求为一周两次到三次。在学生每日对自我肯定与教师激励共同作用下,实现学生的自立自强自信,主动成长。
C、反省和自我评价。学生在填写成长记录的同时,要反省自己,进行自我评价。评价方式简单易于操作,利用四个笑脸给自己进行每日反馈,认为极好记4个笑脸,很好记3个笑脸,好记2个笑脸,差记1个笑脸。
2、寻找身边学习榜样。小学生年龄小,励志目标易小而实,身边榜样所起到的示范引领效果显而易见。九月份中,鼓励学生励志学习,并寻找身边学习榜样,月末各班推选出1至2名优秀学生代表到学校政教处,由政教处和各班班主任最终确定30名优秀学生代表做为榜样进行宣传推荐。班主任组织学生和家长及相关人员准备材料,最后以看板的形式展现优秀学生事迹,以榜样力量带动全员励志成才。
3、励志教育主题活动(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完成的每月一次的主题活动课,形式上主要以学生喜欢的形式为主,比如励志视频、课堂讨论、励志歌曲、励志故事等,让学生体验领悟,建构认知,调整心态,探求在具体情景下的最佳行为方式,从而不断提升心理品质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成人成才。
(三)活动总结
依据平时检查和集中督查情况,对本次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策 划的优秀班级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10个班级作为“励志教育示范班级”,每班推荐1至2名学生作为校级“励志教育优秀学生”,对获奖班级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制作专题励志教育宣传栏,总结励志教育成果,形成经验材料。
学生激励方案4
通过三小教学,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既起到交流经验、切磋技艺的作用,也激发了教师和学生钻研技术、提高技能的热情。配合学校组织好每学期技能竞赛活动,形成浓厚的技能教学氛围,切实推动学校技能教学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数控专业建设,专业部将结合学校的技能节计划举办数控技能“小竞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林_(竞赛活动统筹)
副组长:钟_(活动准备、竞赛过程、评奖及奖励统筹,教师动员)
组 员:谢_、陈_、刘_、梁_、郭_、杨_、谷_、陈_、刘_
龙、陈_、汤_(各项竞赛的辅导、竞赛组织、竞赛评奖)
二、竞赛项目
趣味制图、车工、钳工、cad绘图、线切割、数控铣工
三、参赛对象
数控专业部13春数控一(1、2、3、4、5)班、12春数控一(1、2、3、4、5)班、11秋数控(1)班、11春数控二(1、4)班等全体学生都可报名参加以上所有的比赛项目。
四、竞赛组织
(一)班主任、科任教师在平时教学过程中对各个班进行宣传,平时课堂经常开展“小竞赛”活动,技能竞赛引领教学,把竞赛纳入到日常教学之中,提高学习效率,有力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每学期技能节,各班学生第7-8周到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每个竞赛项目每人最多只能报二项,在第13—15周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竞赛,并评出名次。
五、奖励办法
(一)每学期技能节活动取参赛人数的前60%进行奖励,一等奖设10%,二等奖设20%,三等奖设30%。
(二)平时“小竞赛”活动以加分及每月评比一次的办法,具体的奖励名次由科任根据所教班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每月由专业部召开部大会颁发奖品及表彰。
_年6月20日
学生激励方案5
一、奖励对象
1、高三年级全体科任教师;
2、编制内行政后勤人员;
3、仅在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科任教师。
二、积分项目
1、总目标得分
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47%)、二本(78%)上线率时,全体高考科目科任教师每人分别计200分。
2、班级指标得分
兴趣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普通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二本上线率PN(N=1、2、3……)时,相应高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分别计100x/7分,班主任计80分,(x为高三期间该科目的周课时数,下同)。
3、超指标得分
凡超额达到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超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分别计50x/7分,班主任计40分。超指标上限得分为500分。
4、优秀总成绩得分
(1)凡被清华、北大每录取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2)凡总成绩达到西安交大(本部)录取最低分对应名次以上者,每有一人,所属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100分。(文科以理科名次乘以文、理科全省二本录取之比计)。
(3)凡总成绩列市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80分。
(4)凡总成绩列市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20名,文科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6)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50名,文科前2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100分。
(7)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100名,文科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单科优秀成绩得分
①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5名、前17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100分;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6—90名、前18—3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50分。
②同班级不同科目成绩名次和列第一者计300x/7分,列第二者计100x/7分。
6、体、艺分别被下列院校录取,每有一人,班主任计200分:北体、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
三、其他情况
1、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教师每一学期奖励70y元(y为当时的周课时总数,下同);
2、仅高三第二学期任课者按计算结果的25%发放,随着学期的增加依次按40%、55%、70%、85%发放;
3、非高考科目每一学期按60y元发放,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者每一学期按40y元发放。(专指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指导老师指导考生双上线每一人奖励500元。
四、管理奖
1、在编的行政后勤人员当年考核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者按P/10发放(p为奖励平均值),以下者按P/15发放。
2、不上课的校委会成员校长按70%发放,书记按50%发放,副校级30%发放,中层按20%发放。
3、管理奖与任职时间有关,一年、二年分别按50%、80%执行。
五、减分
1、在六个学期综合考核中每出现一个C级及以下者,总积分减少5%。
2、凡没有完成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少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扣30分,扣分上限为300分。
3、在六个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时,每超1天扣10分。
4、兴趣班达不到二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普通班达不到三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10分,普通班达不到高职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特殊对象除外)
六、说明
1、奖金的发放依据高考情况转换为现金发放;
2、高考前已调离(含借调、脱岗)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不发高考奖,高考后调离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实发50%。
3、有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脱岗、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触犯法律等)不发高考奖。
4、科任教师任课时间满3年且总得分低于平均分的30%时,校长办公会可视工作情况在40%范围内作调整。
5、当方案的某一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严重不合理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可作修改或增减。
6、校长办公会有权对其中的一至二项中的数值作较为合理的调整。
7、本方案从20_年开始施行,原方案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