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安全检查方案

| 吴茜2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以下是整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欢迎阅读!

安全检查方案1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安全检查方案2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周年和第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检查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方案4

一、工作目标

对我区自2016年至今已建成的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排查整治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隐患。

二、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内容包括:

1、对农村气代煤燃气管线与电线安全间距不足、限高标志缺失、双火源、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柴草等问题开展“回头看”。

2、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的防护建设,调压箱、计量柜连接的法兰螺栓、支架要采取防腐措施;地埋管道等要设置里程碑、转角桩、标示桩、交叉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识;管道焊口要求到Ⅱ级标准;调压箱、裸露在外的阀门、仪表、管道等设施,要加装专门的防护网、防护箱,严防外力破坏。

3、检查农村入村入户管网保护,对农村居民加强管网安全防护常识宣传;防止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管网设施;及时掌握农村改建、修建住宅情况。防止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破坏;未经允许,不得改变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结构、架设其他管线设施。

4、检查燃气设施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设置和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是否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5、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管道建设和使用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燃气管道周边的污水、电力等管线及检查井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6、持续发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隐蔽场所、沟渠附近燃气管线巡检工作,绝不放过任何发生事故的可能,做到闻到异味、发现异常坚决追查到底,坚决防范小疏忽导致大事故等。

三、任务分工

根据区政府20年X月份下发的《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X政办﹝20﹞X号)的职责分工,各乡镇、村在取暖季来临之前,开展全面燃气安全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全面入户安全检查(检查表附后),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职责分工,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2020年11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做好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此项工作。

(二)全面整治,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保证对能够现场整改的隐患要立整立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建立责任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六、信息报送

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11月30日12:00前报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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