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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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对各种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最终实现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彩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治宣传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县“_”规划的要求,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提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法用法,推动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我镇平安三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任组长,熊昭明、周李、魏广雄同志任副组长,余平安、余龙伟、欧阳小年同志为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主管政法的班子成员专抓,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此项工作。

三、宣传重点

1、《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涉及党的基本知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相关实用性法律法规、工作行为规范及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知识。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4月10日前由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4月中旬,由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分别组织教员统一教案,并进行相应培训。

3、4月25日前,由镇综治办牵头,召开各村、各部门单位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阶段(5月至8月中旬)

1、组织本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支村“两委”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讲座,并进行相关讨论。

2、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街头综治法制宣传,镇宣传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经发办、国土所、建管所等要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镇综治办对全镇各村法制宣传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纳入综治验收内容,同时对此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推介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宣传活动由镇综治办、镇党政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把宣传活动与创新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大调解、维稳、“六五”普法等工作重点和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紧密结合,推动普法教育、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增强实效。各村、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与镇党政办联系,提供线索,报送素材。镇党政办要迅速落实人员,组建宣传报道小组,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通过开设综治法制宣传专栏、现场报道采访等形式,有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村、各部门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将把各村、各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法治宣传工作方案2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第九周( 4月9日—4月15日)。

四、学习内容及活动方式

(一)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泰安迎春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细则》等有关材料。

(二)活动方式:重点完成“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班、队会活动。活动期间,全校要开展一次以“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中学部要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校纪律处分细则》的学习,小学部重点做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迎春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学习。通过活动使学生对法律法规和守则规范产生认同感和神圣感并将严格遵守法律和守则规范的意愿落实在行动上。班会结束后,班主任将法制教育的班会备课交到政教处。

3、观看一部法制教育视频。利用周三周四午间讲故事的时间,利用本班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学校提供的法制教育视频,班主任要结合视频案例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每班挑选5份交到政教处。

4、办好一份法制教育手抄报。活动期间,要收集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法律法规常识、案例故事、心得体会等材料并做好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作手抄报,4—7年级每班选取3份交到政教处。

五、活动要求和评价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2、各班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上交活动材料,政教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的质量进行评价,检查结果纳入当月班级评价,完不成任务的班级在工作量分数中适当扣分。

法治宣传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政法宣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社区政法工作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政法宣传工作,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社区又快又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王登琴

副组长:黄小琴

成 员:尹先萍、张爱梅、漆章丽、吴 红、蒋丽梅、顾荣根、陶 雪、

三、宣传内容和责任

(一)组织社区居民收看中央法制频道、贵阳法制频道、遵义新闻以及《新汇川》周报。

(二)网络宣传在汇川区政府网站、新华网贵州频道汇川网页上加强政法工作的宣传,支持、社区居民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打造平安社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重任的情况。

(二)社会宣传,社区组织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宣传活动,广泛利用《新汇川》周报、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等宣传品。深入推进社区矛盾化解情况,成立社区调解委员小组、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等工作。

(三)宣传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社区管理的工作日程,以及对特殊人群、特殊管理、开展社区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加强社区组织的管理服务、加强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达到全面推动和促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目标,宣传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把握舆论导向,争取宣传工作主动权

(二)创新宣传方法,努力提升宣传工作质量

(三)精心组织实施,营造“大调解”工作宣传氛围

(四)严格逗硬奖惩,树立良好工作导向

(五)使宣传有声势、有分量、有效果、不间断。

法治宣传工作方案4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_”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_”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稳定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学习宣传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重点的有关农技推广法律法规,注重各类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钻研、推广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着力增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水平与本领,更有效、更规范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化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诚信经营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五)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_”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全局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明确专门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农业“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重点内容,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总结提高农业普法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建立农业“六五”普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农业普法新机制、新方式、新载体,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各单位要确定普法联络员,配强配齐农业普法专兼职力量,建立健全农业普法工作队伍体系。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发挥金华农业信息网、农业执法网和农民信箱等载体在普法中的助推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通过学习农业普法教材、农业法律知识百问,开办农业普法专栏、推出农业普法节目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方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迎接各级法制部门对农业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农业“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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